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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耗确实是个大问题,金子要打磨抛光,肯定会有磨下来的金粉,这些金粉我会收集起来再加到首饰上,不过绝对没有损耗是不可能的,像我这样手艺好的打金匠会把损耗控制在千分之二,再多的损耗从工费里扣。”

    在八十年代打金有个问题是顾客拿过来的金银很可能不纯,季荞不会往里搭金,也不会把从顾客首饰上鉴刻下来的金银收起来自留。

    季保淑的打金铺开了多年,六七十年代接到的打金活不多,到文格后接的活才慢慢多起来。

    十里八村的村民对她的打金铺有天然的信任,没人质疑她的收费,也没人会怀疑她偷金,来的顾客对她就是完全信任,另外有明确想法的村民不多,乐意听打金匠的建议,沟通非常顺畅。

    季荞的打金店需要慢慢积累口碑,让大家信任她。

    大妈觉得季荞这姑娘不错,她有想法有自信,就是太年轻了,年轻到让人自然而然地质疑她的水平。

    考虑了一天,大妈第二天又来了,拿来两个黑不溜秋的银手镯说要改款。

    “做成开口还是闭口?”大妈有各种问题,问得非常仔细。

    季荞回答:“年纪大了手骨硬,不好脱戴,还是做开口的好。”

    一番口干舌燥的推销之后,大妈说做两个素圈手镯开口两端有花纹的就行。

    等大妈走后,季荞就着手开工,把原来的银镯放进坩埚里,用铜□□融化成银水,倒入磨具中制成坯,再用锤子反复捶打成手镯,两端鉴刻出花纹,再进行抛光处理就行。

    等凌霁到店里时,季荞正在拿锤子敲敲打打。

    想不到她还真能接到活,动作还那么娴熟。

    “第一单,一对银手镯。”

    “恭喜。”

    凌霁很忙,坐在门口的桌旁一直在写写画画,时不时看几眼她的工作进展。

    她穿得还是厂里发的劳动布工服,藏蓝色的厚实布料将她的皮肤衬得莹白如雪,她低着头,额头饱满光洁,眼睫低垂,耳畔掠过几根乌黑的发丝。

    不管做的是什么,认真埋头工作的女人都很美。

    突然,季荞抬起头来,两人的视线刚好在空中相撞,季荞脸上带着浅笑:“你不是很忙吗,看了我好一会儿了。”

    凌霁:“……”

    他清清嗓子,赶紧找话说:“你真觉得打金比当播音员或者图书馆管理员更好吗?”

    很难想象哪个年轻姑娘愿意安静坐在那儿大半天不动,专注手中的冷冰冰的工具跟金属。

    他本来觉得她们更喜欢光鲜的能跟人打交道的工作,季荞的性格也是开朗外向的,他以前都不知道她坐得住。

    季荞点头:“嗯,我就想安安静静地闷头做事儿,相比跟人打交道,我更乐意跟金属打交道,看着金银从我手里变成各种有温度的好看的首饰,我能得到乐趣。”

    凌霁微微感动,他知道能把兴趣爱好变成喜爱的工作是多么难能可贵。

    季荞敲敲打打的声音在他听来是独特的伴奏,等她完工,季荞开心地喊他:“凌教授,手镯打好了,快来看。”

    那是两条圆润平整光滑的银手镯,素面熠熠生辉,两端的精细花纹做点缀,让整条银手镯变得生动。

    “你做得真不错,比我想象得好的多。”凌霁马上走过去看,他由衷赞道,“速度还挺快。”

    他对季荞的实力略微放心。

    季荞自己很满意:“我也觉得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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