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大名鼎鼎的路晨。 那个年代没有富二代这个词,可大家都知道路晨家里有钱,人又长得好,妈妈家又是部队里的,总之是个让女孩子听到、见到就会忍不住心动的那类人物。 可路晨比她大太多了,根本没有渠道接近。再说,赵敏姗自己也是个现实的人,她喜欢被人围绕,被人追着,对这种遥远的男生并没多余的情感。尤其,他和海东两个人是初中混在外边出名的,到高中海东退学,他也收敛了,算是“退出江湖”的人物。 那时的赵敏姗更喜欢和风生水起的小混混们一起玩,更有意思。 想想真是唏嘘,无论年少时混得多风生水起,到最后还是要归于平淡。她再好看也要嫁人,嫁了人脾气不和,被追捧的脾气来了也就一拍两散离婚了。可在镇上离婚后的女人,招蜂引蝶不少,问津的人却少得可怜。 这一拖,就拖到了二十八岁,在城里没什么,可在农村这年纪说出去就很不好听了。一婚还好说,二婚更是麻烦。 赵敏姗瞥了眼路炎晨,也是恍惚,没想到兜兜转转回来,和她结婚的竟会是他。 …… 孟小杉来找归晓时,她已经下了车,大冬天坐在河岸边的泥土地上。眼泪都擦干了,可被风嗖得脸颊生疼疼的,眼睛也疼。 “哭过了?”孟小杉当然不会知道在内蒙的那些事,可电话里听到这个地点就猜出了归晓这么失常的原因。 赵敏姗当初离婚闹得全镇皆知,家里很没面子,急着想二婚,可折腾了好几年,人是依旧漂亮,就是在农村想再找个合心意的难。所以自从前些日子和路晨家订了亲,接了聘礼那可真是恨不得立刻办酒,绝对要大操大办,临近七八个村子眼熟的都要请来。 镇上最好的饭店就是孟小杉家的,她能不知道吗? 孟小杉从自己车上拿了两个垫子下来,将归晓扯起来,给她塞去垫在身下,自己也坐了个:“你要是土生土长这里人,二十三、四岁就嫁人了。拖到二十七还没结婚,还因为十几岁初恋哭……别怪我骂你归晓,你还以为自己十六岁呢?” “……” “当初和我海东说要断,还不是断得干干净净?”孟小杉平静得像在议论旁人的事,“该哭的,分手那阵子你也该哭过了。谁没有过初恋,总惦记初恋你日子还过不过了?” 归晓看着河面上溜冰的小男女们:“我饿了。” “……”轮到孟小杉被噎住了。 孟小杉把自己的车丢在运河边,开归晓的车回去。 摸着方向盘她就感慨,好车就是手感不一样,看这中控台,看这音效……她这些年赚得钱也不少,开得车也不差,纯粹就是为了逗归晓。归晓摇摇头,勉强配合着扬了嘴角:“你想开,我和你换。” “不用,”孟小杉哭笑不得,“你这还要生要死呢,我哪儿能趁火打劫啊。” 归晓额头抵着车窗玻璃,反驳她:“没有要生要死。” 就是觉得,这辈子过完了。 第十一章 晨晓照归路(1) 开回去的路上,孟小杉几次欲言又止,本以为归晓只是一时别不过那口气,毕竟赵敏姗也算是她同届的旧同学。可开到半路,就察觉归晓这是真伤透了心。 “归晓,你真还惦记他?真心实意?” 归晓蹙眉,摇头。 “都当没有赵敏姗,不存在,你会怎么样?” 归晓再摇头。不想说,不想再讨论。 归晓静靠在车窗玻璃上,表情都没多余的,黑色瞳孔里映着车窗外小镇的那些看似熟悉,而又分外陌生的景色。 孟小杉的饭店开在镇中心,两个部队大院接壤的位置。 独栋的三层楼,十分气派。 门口正中摆着两人高的铜狮子,铜牌刻字,细数饭店的悠久历史……孟小杉是特别会做生意的人,硬是将这饭店弄得声名远播。早年开饭店开张时,归晓那时还在念大学,特地为了传播她的饭店,将镇子附近的自然景区游记写了个遍,每每都带上这饭店,后来毕业工作了,开始接触那些做公关传播人,又介绍给孟小杉—— m.dAmIngpUm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