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若她是为这个而担心的话,是不是说明她也是爱他的呢?因为喜欢,所以唯恐镜花水月梦一场,俊颜渐渐转为绯色,干咳:“看来你是真的忘了,其实我们很久以前就有过一面之缘,那天我遭人绑架,你似乎在追踪什么人,启林山脚,想起来了吗?” 如果说救下被绑架的人质,这事的确有几起,印象不深,但启林山那次,她记忆犹新,当时还觉得那个因药物半昏迷的小子长得挺帅,惊鸿一瞥,再难相忘,可惜时间紧迫,也就那么一瞥,没看多仔细,都过去好些年了,以前还跟清颜讲过,当年她救过一个超帅小哥,跟明星似地,可惜不管她怎么回忆,对方的样子都已模糊不清了。 哪怕是现在,看着庞煜的脸,还是无法将他们重叠,可为什么他却能清楚记得她?甚至一眼便认定,乖乖,记忆力够绝的,指着男人连连点头:“噢……对对对,是个帅哥,你俩有得一拼,居然是你?” 尼玛,世界什么时候变这么小了?她竟还能见到那个她至今都念念不忘的小哥儿,眉眼间兴奋异常,猛拍大腿:“是你是你,我想起来了,就是你,哈哈哈,庞煜,你说这叫啥?” “命中注定!”某庞看她眉飞色舞,再次情难自禁伸手揉向她的后脑。 “……” 乐舒立马收回热烈视线,单手搓搓脸,不满嘟囔:“所以你一看相亲对象是我,就决定以身相许?”这也不是爱情啊。 “若如此,当年无论如何我都会找到你,但没有,因为警察救人,乃职责所在,而且相亲之前,在街上又见到了你,好像在追一个叫什么李大川的逃犯,那时候倒是有点想法,也就一点,觉得像你这么优秀的人,应该已经成家,那我会祝福你,谁知还没等我找到你聊表心意时,你就成了我的相亲对象,换做是你,你会错过吗?”傻丫头,以后再敢疑心他,定要她好看。 呵呵,应该不会错过吧?堪称奇缘了,恰恰到了结婚年纪,又一而再碰到那个曾经心动过的女孩儿,相亲本就是冲着结婚去的。 怪不得那天他举止诡异,还当犯啥事了呢,羞愧致歉:“不好意思,我真不知道这些,误会你了,对不起!” “原谅你了!”庞煜别有意味地眨了下眼睛,继而道:“相亲时,可以说已经下定决心要和你结婚,后来相处中,我发现我是真的喜欢你,方方面面完全符合我的择偶标准,你对我疑虑重重,我却对你万分安心,呵呵,之所以到现在还单身,就是想找个婚后能真正携手一生的女人,和我爸妈一样,任何时刻,都不会放开另一半的手,你或许还没爱上我,但我相信那一天迟早都会到来。” 因为他会用心去爱她,那她便能被他一点点融化。 乐舒吞吞口水,眼珠子不知该定格在哪里,能让他感到安心,她很荣幸,自认只要他不推开她,她就绝不会离开,爱不爱暂且不说,她是喜欢他的,从何而起,已经记不得了,若非喜欢,那这种瞒着家人扯证的事绝不会发生在她身上:“嗯!”会的,她会爱上他的,而且不爱他爱谁啊?他可是她老公啊。 一个嗯字,其中含义,不言而喻,庞煜知道她脸皮薄,因此不急着要个确切答复,眼看着到了警局门外,停下车子,问:“你还没回答我,想住在哪里?” “啊?”乐舒迷蒙抬眼,很快明白过来,不由暗骂,怎么每次跟他在一起,大脑都容易短路呢?以前从未发生过这种事,赶忙回应:“你不是说在公司附近吗?就住那里吧,对你对我都方便,至于明月湖的别墅,谢谢你庞煜!”真的谢谢你能这么重视我的家人,没有和原凯一样排挤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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