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孟婼羞涩的说,“伯母好。” 孟婼淡淡的点点头,礼貌的招呼,“思思,过来坐。” “这个是我姐姐何凌宵。” 何凌宵为了表示自己之前的诚意,主动抱了一下朱思思,“长得这样乖巧,难怪我弟弟那样紧张你。” “我只见过韵韵姐姐,韵韵姐姐很漂亮,没想到凌霄姐姐也漂亮。”朱思思轻声说。一脸艳羡,“我要是能有姐姐这样漂亮就好了。” 她的话音刚落,屋里除了何千帆和朱思思,其他人脸上都不太好看。 还是凌霄先反应过来,尽量不去解读朱思思话里所反射出来的事情,她笑着说,“思思也很漂亮啊,你是千帆第一个正式介绍给我认识的女孩子,也是他郑重其事的对妈妈提起的女孩子。以后我就是你姐姐。” 朱思思显然很高兴,“姐姐你真会说话,谢谢姐姐。” 孟婼心事重重,显然没有功夫应酬这个儿子所谓的女朋友,她并不看好这段感情,她觉得十七岁的何千帆连自己到底想要什么都分不清楚,怎么可能定下心来喜欢一个女孩子,为了一个女孩子说打架就打架,真不是个成熟的孩子。 更何况还惹出这么大的祸事。她知道不该怪眼前这个乖巧的女孩,要怪就怪自己的儿子性格不稳定。可是她对眼前的女孩子就是喜欢不起来。 孟婼问朱思思,“你们认识多久了,怎么认识的?” 朱思思显得很不好意思,看看何千帆,见他用眼神鼓励自己就笑着说,“伯母,我和千帆上学期就认识的,因为是一个学校经常碰到,自然而然的就相互喜欢上了。” 孟婼点点头,“也是年轻人相吸引很正常,你好像比千帆大一点吧?” “大两岁。”朱思思诚恳的说道。 “妈,您不要为难思思。查户口似的,你想知道我告诉您就好。”何千帆遗传到了孟婼身上的护短。 何千帆在学校也是小有名气,虽然才大一,身高已经逼近一米八的个头,长得也俊。去年刚刚入学的时候就被一年级的同学们评为他们c大金融系的系草。 虽然他为人低调,有时候显得很冷,但是也挡不住那些面对他冒粉红泡泡的女孩的注目。 哪怕何千帆再愣懂,他也是个正在长大的男人,他也有属于青春期男孩子的躁动。喜欢一个人很正常,他一直以为自己是那种对爱情会很迟钝会无动于衷的男孩子。 他喜欢篮球,喜欢旅游,喜欢骑马,也喜欢打游戏…… 从来没想到过有天会喜欢上一个女孩子。 从初中到现在上大学,他没少收到过女同学递过来的纸条、小礼物之类的,甚至还有收到过几次玫瑰花。但是他对那些班上的女生都不怎么深刻。 他记得在高中毕业同学聚会的时候,他气哭了一个有点印象的女同学,原因是他不知道那个女同学的名字。那个女同学当时就哭了,说,“何千帆你的心到底是怎样长得,我给你写过十几封信,还在逸夫楼下被你拉着不放当做道具拒绝过女生,还为了你跟其他班上的女生打架……” 他当时完全没有印象,他收到过的情书,第一封是记得的,那个女生叫什么名字他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那封情书中间抄了一首徐志摩的诗歌,当时就被里面的一段‘我是天边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这一句给恶心到了。 后来的后来他再也不对那些感兴趣,他把不时在书页里,书包里,书桌上的那些拥有漂亮封面的信封给直接丢进街上的垃圾桶。 有人说近水楼台先得月,还真有这样一个道理。 去年寒假考试前他到图书馆温习功课,突然发现时间有些晚了就走的急,刚刚出门就跟一个女孩子撞了满怀。 当时他也没怎么注意那个女孩子的长相,只知道她的声音很小很好听,好像是一张娃娃脸。之所以能记住这么多,完全是因为她脚上的一双高跟鞋把他的脚给踩疼了。 晚上回家脱开鞋一看,哇,好家伙,脚背上淤青了一大块。 后来在上大课的时候,他也会碰到她,而且刚好是和他的位置挨着的,她看着他的眼睛跟他打招呼,会对他笑。他被笑的莫名其妙,然后一脸不解的看她,她指了指他的脚。 她那个可爱的动作,瞬间让他明白了。哦……原来是她。脚上已经不疼了,只是还有浅浅的印记。m.DaMiNGpUm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