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小妹在奶茶店确认了易雪不是人贩子,十分失望地离开,当晚她去买菜,再次遇见了出来逛街的易雪母女二人。 作者有话说: 【此章完】 付老板:我们知道一些人该死,所以选择沉默。 注:我国法律里有自首相关规定,加上案情逻辑链完整,警方做法是没有错的。 以及,所有评论里关于警方、法律、国情部分我都会删掉,请勿讨论!!! 我实在不想写个故事把自己送进去,大家千万别在评论区说相关的事情,拜托了!!! 最后给昨晚说的提前更新道歉,我昨晚还是没能写出来又拖到现在qaq 第一百一十五章 ◎等待◎ 那一次相遇时间其实很短, 易雪却觉得,一天之内能遇见两次就是上天让她们之间有特殊的联系,不应该错过, 于是她这一次, 问了廖小妹有什么需要自己帮助的。 廖小妹当时就十二岁,根本不知道应该怎么脱离家庭,就回答说:“我希望有人能带我走。” 这个回答让易雪回想起白天廖小妹问她是不是人贩子的事,从两次接触来看,在廖小妹的认知里,似乎只有被人贩子带走才是最好的离开方式。 易雪按照惯性思维问了廖小妹母亲呢,廖小妹摇了摇头, 说没有母亲。 “为什么说没有母亲?你母亲跟你父亲离婚了吗?”易雪只能想到这个答案。 廖小妹却说:“不是,我不知道我的母亲是谁, 听说我没有母亲,是忽然出现在家里的, 小时候我在福利院长大,但所有的阿姨都说那是我爸爸, 从小把我寄养在那的, 可能我母亲死了,可能她也受不了我父亲,直接把我丢给他了吧。” 没有母亲的孩子又有那样一个父亲, 童年遭受的痛苦一辈子都治愈不了。 易雪本想帮她找到母亲,只要她母亲有想逃离的想法, 她多少愿意出手帮忙,可是现在没有母亲, 一个未成年的孩子, 在未成年保护法跟收养法之下, 廖小妹很难独自离开父亲去生活。 法律建立的本意是为了给孩子们一个完整幸福的家庭,可同时也让一些孩子被禁锢在了原地。 彼此都没什么经验,易雪只能给廖小妹一张名片和一些钱,告诉她,如果有一天熬不下去了,可以来找自己,不过是多个孩子而已,自己养得起。 当然,最好熬到十四岁之后,因为收养法的最低年龄是十四岁,那时候她自己要走跟父亲是没关系的。 因为廖小妹还要回去给廖当祥做饭,所以她不能待在菜市场太久,收下易雪的名片和钱之后三人就分开了。 后面几天易雪都在廖小妹下午买菜的时间带女儿过来跟她见一面,几乎每天廖小妹身上都有新的伤。 没两天易雪就看不下去了,说让廖小妹去报警算了。 廖小妹不敢,她没有母亲,也就是说,警方只能教育廖当祥,不能把她交给母亲抚养,没有母亲是最难过的事情。 无法,易雪只能试着去找廖小妹的母亲回来,不管是否真心愿意带廖小妹走,她只需要一个能够跟廖当祥抢女儿的人,只要给钱,对方说不定愿意,反正最后孩子也是自己帮她养。 想找人,当然要去医院,易雪让廖小妹偷了户口本,然后去医院说自己是廖小妹的姨母,出生证明丢了,现在要上学,想重新开一下。 医院那边程序很繁琐,加上没有廖当祥的签字,又少了母亲一向,根本不给开。 就在易雪愁得嘴里冒泡的时候,忽然接到电话说自己丈夫被人打了,而且挺严重的。 易雪很烦自己的丈夫在这种时候给自己找事,不太想管,去医院交了钱就重新去想办法弄廖小妹的出生证明了。 然而就在第二天下午,三人重新在菜市场相见,易雪说了自己丈夫住院的事,能在云城多留几天,廖小妹没注意到这个事情跟自己父亲有关,她只是很开心易雪她们能多见见自己。 菜市场是云城老菜场,很多年没人管的,政府就给了钱做摊位,没监控,不过她们很谨慎,都装作顺路一样走着,免得被廖小妹父亲发现以为她要逃跑又打她。 易雪想跟往常一样带廖小妹吃东西,这一天廖小妹拒绝了,她说自己前一晚刚被打了心口,最好不要吃刺激的东西。 这几天其实廖小妹M.dAmiNgPUm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