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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什么?”

    所以说,陈贡回到村子里住下了不肯走,不是为了魏氏,也不是为了发财娘子,而是有什么重要的人物要来,他才提前回村,修缮房屋,要迎那贵人前来?

    张君出了山窖,一路走到沈归家推门进院子,东屋里一盏油灯亮着。那个盗了御玺的沈归,却不在屋子里,而是站在东屋外的窗子下。微弱一点灯火下,张君细细打量着这名声传遍西北的,曾经的西北狼沈归。

    年过三十的男子,长腿,劲腰一身短打,身形利落,眉目周正,光凭表面,看不出匪气来。他缓缓抱拳问道:“不知阁下是?”

    “沈归!”一个叛逆朝廷,落草为寇的山贼,人人见之可诛,他倒敢光明正大的报出名号来。

    不等张君再开口,沈归又道:“正是那个当年横扫西北,如今落草为寇的沈归。张君,张钦泽,武德大将军张震的二弟,归元三年的探花郎。若不为礼部侍郎那句:百善孝为先,此人不算孝子,不足为天下先。张兄该是要做状元的。”

    他如此清楚自己的底细,张君便也不好说什么,舒了两手道:“出京城而一路三道旨令,能被贬到西北狼的家里做一回里正,荣幸之至。”

    出京三道旨令,这事沈归知道。他从一进门,就知道张君曾翻过这个家,从每一本被虫蛀空的书到每一只箱子,连凳子都拆成了烂木头。显然,这被贬的,两只细手只会握笔的小翰林是途中接到的任务,要赴他的老家来寻一回玉玺。

    沈归忽而觉得有些可笑。他本以为太子会如对待他秦岭中的据点一般,派六兵精兵来剿这小山村。却没呈想,太子只是借路,派了一个被贬的小翰林而已。而这小翰林,穿着件白衣飘摇而至,一路与文人论骚,墨客抒怀,花光了银子,到这村子里才傻了眼儿,急于要走,应付差事,将他家翻了个乱七八糟,完全不掩形迹。

    张君望着沈归默了片刻道:“若沈先生不方便,在下仍卷了铺盖搬回垭口即可。”

    沈归一笑:“既你是客,那有逐出去的道理。你自在此睡着,我往垭口去睡即可。”

    他话才说完,随即进厅屋抱了床被子出来,擦张君的肩而过,出门去了。

    就在沈归擦肩而过的那一刻,张君心中忽而一悸,虽他的想法荒唐而可耻,但却怎么强抑也抑不住。他脑海中闪过如玉舒开双臂,钻进沈归怀中的画面。

    那娇俏的小媳妇儿,是这村子里唯一与沈归有直接牵连的人。她收过沈归那样珍贵的布料,替他掌管着银子,肯定与沈归之间早就写下了嫁娶婚约。那她会不会与村子里别的妇人一样,于深更半夜的时候,偷偷一人从家里潜出来,到垭口去与沈归幽会?

    若是她想与沈归幽会,简直太方便了。因为她的家离垭口最近,而她对这村子里每一条路上的每一根草茎都熟悉无比。她可以于连猫都会迷路的黑暗夜晚,顺利找到那间屋子并钻进去,以自己温热的,带着桂花香气的柔软身体,去慰籍那个落草为寇的男人。

    第21章 闺房

    一想到如玉身上那甜腻而温暖的桂花味儿,并那翘翘的两瓣臀,张君觉得自己简直要疯了。他有个爱调香的弟弟,一件衣服,要凭其颜色,样式,布料,于不同的天色中熏出不同的香气来,而香气也还分着前香,中调,后香,其中学问之大,就在于,几代骚雅过后的文人雅仕们,只要走到他面前,看见他那个人,不必说话,不必言语,便能将他整个人的心境,情绪,全部了然于心。

    跟那种千花百草调配而成的香气相比,如玉身上那股子八月所焙的干桂花儿香气,太暖太腻,连香中的下品都算不上。也就正如她做的那碗面,那怕能香掉他的舌头,也不过是为了饱腹而已,它永远无法登上大雅之堂。

    也许她终此一生要埋没于这小山村里,可沈归不是她的良配。

    “沈先生!”张君转身高叫道:“垭口那屋子张某住了几日未曾清扫过,腌瓒得很。若你不嫌,不如就与张某同挤一回?”

    一边说,张君心里一边暗诽。人活一世长到二十岁,他还是头一回跟人同睡一床,但愿这沈归没有那些草匪们的臭习气,来之前曾洗过个澡,否则……

    所以话才说完,张君就已经后悔了。但偏偏沈归就止了步,回头于月光下穿过张君进了院子,随即道:“也好!”

    *

    次日安康难得休沐,也是如玉早就算好的,要叫他替自己出肥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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