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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在三本书当炮灰男配后 第1节


其中,近些年来风头最盛、最是热闹、最为阙城人民及外来人口所津津乐道的,还当属一处去处。

    ——玉仙楼。

    阙城门面最大、美人最多、花样最新奇有趣的……

    一家青楼。

    江宴秋昨晚几乎熬了个通宵,打发走客人后只睡了一个时辰不到,辛亏年轻底子好,眼下没挂两圈乌青。

    “刷——”的一声,厚重的门帘被一把掀开,亮堂堂的光线瞬间涌入昏暗的室内。

    江宴秋痛苦地往被子深处缩去,把自己团成个大蚕蛹。

    小鹊仙毫不客气,把被子一剥:“昨晚上又没睡?”

    床上那人只穿着一身雪白里衣,漆发如墨,肤白胜雪,唇色朱红,如同精雕细琢的画中仙。只是面色格外苍白,看上去有些体弱之症,叫人不敢高声语,唯恐惊扰了画中仙,叫人如一缕轻烟般散去了。

    生成一幅这样的脸,小鹊仙十分的气已经去了七分,做了个横眉冷目的样子:“我倒不知道昨晚上那些人什么来头,用得着你亲自伺候。”

    江宴秋心里叹口气,知道这回笼觉是睡不成了。

    他费力睁开眼,那双眼睛仿若倒映着琉璃弯月,打了个哈欠:“好了我的好鹊姐,是我的错,我要是再打一整宿的胡牌,就罚我三个月不准听姐姐的曲儿。”

    .玉仙楼原本不叫玉仙楼,叫怡红馆。

    就像江宴秋原本也非此“江宴秋”。

    人人都道,怡红馆那春红的宝贝儿子,外出求学磕了脑袋后,突然大变活人,转性了。

    春红本是怡红馆一名姿容还算清秀的普通妓.女,不仅容貌普通,脑子更是个傻的,怀了恩客的孩子还硬要生下来,本就勉勉强强的生意更是雪上加霜。

    别人笑她蠢,她比驴还犟,坚信自己宝贝儿子是什么千年难遇的良才美玉,自己省吃俭用,给孩子请起夫子来毫不手软,就盼着他考取功名,出人头地。

    这样憨态可掬的娘,配一个狼心狗肺的好大儿,简直绝妙。

    旁人笑春红自不量力,原主也觉自己绝非池中物,既能面不改色地看亲娘花十两银子请教书先生,也能面不改色地看亲娘一个馒头舍不得对半啃,可见其心志之坚韧。

    此子最厌恶烟花柳巷之地,从小不愿与春红同流合污,旁人要是当着他的面提及出身,非得当场翻脸不可,就是在街上碰见自己亲娘也装作不识,与同门快步走过,可见其品性之孤高。

    就是这样一位心志坚韧又品性孤高的少年,外出求学时竟不幸遭遇盗匪劫掠,失踪了!

    都说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儿子却连片衣角也没留下,害得春红痛苦流涕七天七夜。

    离奇的是,半年后,这少年竟又自己回来了。

    只是离家时人模狗样,穿着阙城时下最鲜亮的衣裳,回来的时候衣衫褴褛,脸色苍白,脚步虚浮,仿佛大病了一场。

    春红又是痛哭流涕七天七夜,要买燕窝鱼翅给宝贝儿子补补身子。

    江宴秋笑得十分虚弱,却用自己瘦弱的臂膀一把将春红抱住。

    这一抱如同惊雷,炸得春红惊魂未定,受宠若惊——十六年来头一遭,知道儿子的拥抱是甚么滋味。

    江宴秋:“娘,你放心,以后万事有我。”

    春红还没咂摸出味儿来,热泪先滚滚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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