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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4节


那就是当日小红挺身而出,承接了新摩王引神而下时奎师那投影大部分的力量,这并不是它能够承受得住的,所以陷入了那么长时间的昏迷,而所幸的一点在于沉睡能够让它的身体自愈,经历了这么长时间的睡眠,它身上的伤势已经基本上好得差不多了,甚至还吸收了一部分。

    只可惜如果给它足够的时间,必定能够借助那样的力量进行进化,从而变得更加强大。

    但这过程被中断了。

    对于这一点我十分愧疚,然而聚血蛊却并没有太多的负面情绪。

    从它的心情波动传递而来的,是十分平静的状态。

    因为如果当时它不站出来的话,估计我都已经被那太明玉完天剑主李晔给干掉了,而我与它其实是一体同生的,我死了,它就算是进化得再厉害,也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聚血蛊在没有被降服之前,对待宿主简直就是可以称得上是残忍。

    但是在此之后,却是忠心耿耿。

    因为它便是我,我便是它。

    一体共存。

    一路上并无太多的事情发生,我用的是假的身份证——说是假的,其实是别人丢的那种真身份证,从而避免了被有心人的监控。

    一路辗转,三天过后,我们抵达了晋平附近的从江高铁站。

    这高铁站是新修通的,落车之后,两人又转乘中巴车,在天黑之前赶到了晋平现场。

    抵达晋平的时候天色已晚,没有车会回大敦子镇,我想了一下,觉得还是算了,于是就在县城找了一家宾馆住下。

    这家宾馆叫做林业大酒店,在县城的老宾馆了,我记得以前读书的时候,同学喝多了,还在这里开过房间——当然,在读书的时候,能够开房住酒店的都是土豪,出钱的自然也不是我。

    那个时候住在这儿,踩着厚厚的地毯,人都有点儿飘,不过这么多年过去,这里的装修一点儿没变,感觉就有一点儿陈旧了。

    不但如此,房间里还有一些陈腐的气味,弄得屈胖三挺不高兴的。

    这家伙是个十分懂得享受的人,衣食住行,平日里的要求都挺高,刚刚带他从荒域里过来的时候,一包泡面就能够让这小子乐上一整天,对着那汤都能够呼噜噜地喝完去,结果现在别说泡面,就算是麦当劳、肯德基这种洋快餐都忽悠不了他了。

    唉,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我给屈胖三闹得没办法,于是便带他出去外面吃饭,用祭奠五脏庙的方式,来堵住这小子的嘴。

    两人赶了一路车,先洗了澡,然后走下了楼梯,行走在晋平县城的大街上,望着周遭的人流,还有耳熟的乡音,莫名就多了几分亲切,而屈胖三却并不管这些,不断地催我道:“哎,去哪儿吃呢?”

    我挠了挠头,说边走边逛吧?

    我这些年一直都在外面,回家的次数算不得,回来了也没怎么在县城停留,而虽然以前读书的时候对县城十分熟悉,但这些年来变化也是挺大的,一时半会儿,倒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两人也是闲逛,我记得靠江边的六街那儿餐馆比较多,于是便带着他往那儿走去。

    走到江边的街道,我才发现这儿跟我读书的时候已经大变了模样,江边不但修起了围栏和青石板的行人道,而且在夜里的时候还弄了许多的彩灯,此刻一通上电,五彩斑斓,十分漂亮。

    再加上远处几座风雨桥上面古香古色的彩灯,将整个县城弄得十分绚丽。

    我们来到了六街一家叫做“陶然居”的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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