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如梦初醒,撒丫子跑起来。 郑砚一边健步如飞,大脑迅速运作。丧尸的行动并不快,大约两秒迈动三步,他们的优势是速度和敏捷力胜于丧尸——在没有变异丧尸的前提下。可是丧尸是不会疲劳的,如果没有脱身之法,等他们跑到断气,迟早会被丧尸追上。 如果逃不掉怎么办?自己八成不会变丧尸,几百个丧尸扑上来吃他,一人一口就没了。就算变成丧尸他可能也是骷髅丧尸……郑砚乱七八糟的想,思绪乱成一团。一口气跑了三公里,把丧尸小分队远远抛在后面,郑砚实在跑不动了,双手撑住膝盖,弯腰大喘气。 那个小个子也是累极了,脸色蜡白,看着不像做惯体力活的,软软躺在地上。 郑砚缓了口气,直起身望着村子的方向。几百只丧尸分散一片,最左和最右相距几十米,形成一道灰沉色的地平线。照这个速度计算,再有五六分钟就能追上来。 这么跑不是办法,郑砚想。除非这么一路跑回基地……简直痴心妄想,基地离这里直线几十公里,加上需要绕路丧尸集聚的县城,足有百多公里,跑到死更现实一些。或者往附近村镇去,只是他们没有车,没有防护工具。郑砚的武器是一把大刀,适合近距离战斗,以他的身手,和三五个丧尸搏斗还能应付,再多就难说了。末世后,冬夏两季拉长,春秋季节缩短,现在十月底了,天气还很炎热。他们都光着胳膊,如果这幅尊容走进县镇内部,走进丧尸的包围圈,被抓挠一下,就没活路了。 郑砚心里乱糟糟的,暗恨自己轻信于人。 绞尽脑汁无计可施,丧尸步步逼近,郑砚招呼拼命休息的老兄一声,“跑!” 丧尸速度缓慢,他们尽量沿着公路前行,只要不被追赶上,再注意避开小型丧尸群,也许可以遇到出任务的其他车队。 两人跑一段走一段,节省体力,谁也没有多话,始终和丧尸保持两百米的间隔。这般坚持了两个多小时,郑砚口干舌燥,大脑一片空茫,只有双脚还在机械的移动,郑砚抹了一把汗,快渴死了,就舔舔胳膊上的汗水。眼睛发花之际,竟恍惚看见了希望。 郑砚甩甩脑袋,唯恐是幻觉,擦擦眼睛再看,远方的另一条公路,和他们并排而行的,有八个行动的小黑点。 那明显是出使大型任务的车队,前后八辆车,都是军用悍马。这个车型即使军方也很少使用,马力足底盘高外壳坚固,雪地山野都能行驶,却因为两个油箱,特别费油,一般人连一台都开不起。 更何况是八辆。 郑砚喜极而泣,心说天不亡我,这是霍贤的车队。 郑砚扒掉上衣,赤裸上身,手里挥舞衣服往车队方向疾奔,一边大喊大叫吸引注意力。可惜两条公路相距实在太远,他又蹦又跳的也没让悍马的车速减缓半分。 他眼眶几乎瞪裂,脸部涨成紫红色,和悍马赛跑,陡然左腿像是有什么穿刺而过,一阵剧痛袭来,他耳根都在隐隐发疼。他茫然低头,入眼膝盖处殷红刺眼的血迹徐徐漫透出布料。 郑砚双腿一软,跪倒在地,回头望去,那小个男人嘴唇微微颤抖,双手持枪,枪口还对着他。感受到郑砚仇恨的眼神,他踉跄着越过郑砚,喃喃道:“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想死……” 丧尸紧紧黏在他们百十米的后方,他体力不支,他害怕落在人后,丧命在丧尸口中。车队就在前面,希望就在眼前,他想活下去。 “啊啊啊——”郑砚嘶声大喊,发出牦牛一般的粗喘,额头迸出冷汗。他歪着一边肩膀站起来,牙齿咬穿嘴唇,血流从下巴滴落,拖拉着一条腿,蹒跚着一步一步继续前进,身后草地落下一串血迹。 男人察觉他的脚步声,毫不犹豫的,反身又崩了他一枪,这次命中胸口。 郑砚感觉喉咙涌上一股子铁锈的腥味,瘫倒在地,再爬不起来。 郑砚费力的仰起头,看着男人离去的方向,他交叉着挥动手臂,一边厉声求救。 冥冥中似乎有人听到他的m.DamiNGPUM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