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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节


陆晴川,要帮助他的,“什么忙?你说。”

    “帮我捎个信出去。”

    这下林大贤哑然了,他是郭铁蛋那一边的,要是帮李远征捎信,被抓住就死定了,“那要看是什么信,带给哪个的。”

    “洛家出事了,你若是不想看到南省的民众妻离子散,就帮我这个忙。全南省的人都会感激你的。”李远征相信他良知未泯,极力说服他。

    林大贤正想着要干一件轰轰烈烈的事,虽然陆晴川不会爱上他,但他也想证明自己是个有尿性的男人。为了不引起李远征的怀疑,他嘴上说道:“我又不是救世主,哪里救得了那么多人?而且我们各为其主,这个忙我帮不了。”

    “你还是不是一个军人?咱们军人的天职就是保家卫国!”

    正是这么一句慷慨激昂的话,让林大贤对李远征又有了新的认识。以前,在他看来,李远征是有点小本事,人生的重点是装逼。而现在,他不光有万丈柔情,还有铁骨铮铮!这才是顶天立地的男人,怪不得川川对他一往情深。

    “那你说说,想我怎么做?”林大贤问道。

    李远征的计划看似简单,就是让他带封信出去。可眼下要过安检,没那么容易,“捎信恐怕不行,如今裆裆裤都得脱下来搜。”

    不料在他看来无法解决的难题,却被李远征当成了小儿科,“我们为什么要带信出去?等你到了邮电局再写不是更好吗?”

    “我写?”林大贤脸上是大写的感叹号。

    李远征回答得很肯定,“对,你写给川川。”

    林大贤是郭铁蛋的人,请假毫不费力。由于身上就带了些钱和粮票,自然是顺顺利利的通关了。

    他选了离研究院二十里外的一家邮电局,这里比较偏僻,平时很少有部队的人来。

    十行纸和笔是找工作人员要的,林大贤在来的路上,一直琢磨着如何写这封信。当然,琢磨的是他想写的那部分,至于李远征托他写的那些,早几天前就硬逼着他逐字逐句的记在了脑海里。

    “亲爱的川川,”写下这几个字后,林大贤觉得不妥,又加了“妹妹”两个字,现在看起来舒坦多了。

    后面的便是一大堆生活中的琐碎事,他写得非常慢,因为只有这样,他才能把字写得更好看些。哪个不想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示在喜欢的人面前呢?

    林大贤一边想一边差点把脑壳敲破,以前不好好读书,这下写出来的东西总是词不达意。

    好不容易挤了三、四张纸,他终于再也找不出要写的事来了,于是开始写李远征的那部分。

    这个李远征,真是只老狐狸,原本就想让他多跟洛芊芊接触,给自己留点机会的,谁知他让写信给陆晴川。林大贤有点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感觉。

    “请通知地的主人,现有一位医生朋友,几日后去西省,需要照应。”

    呵,写的这么奇怪,川川能看得懂吗?林大贤耸耸肩,李远征行事太谨慎了,一般的信怎么会落入他人之手?

    李远征还交代过,千万不要让陆晴川回信,这样容易暴露她。所以,林大贤在信的结尾写道“请勿回信”。

    林大贤把信装好,封好。按照李远征的意思,寄了个挂号,最多四天就到了。他昨天又套了包甜的话,洛芊芊那头似乎出了点问题,应该要等到陆晴川收到信后再出发。

    伍月婵在畜牧组的干草房找到了陆晴川,“川川,快别剁了,小赵正在我们家等你,听说有一封你的挂号信。”

    陆晴川一听,晓得有大事发生了,忙问道:“是从哪里进来的?”

    “我也不清楚,小赵不肯说,非得你亲自去收。”

    陆晴川在簿子上签了名,接过挂号信一看,虽然地址是南省,但却不是从研究院寄出来的,而且还贴有邮票,信封上的字迹也很陌生。

    虽然伍月婵也很好奇,但在这些方面,她很有分寸,不会随便多嘴。为了方便陆晴川看信,她故意去房里拿东西。

    陆晴川迅速地撕开了信封。

    第三百二十四章 你们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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