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话题就拐到了打工的事情上。 刘素玲:“等过几天种完地,你跟着建筑队出去打工吧,秋天再回来,也能赚点。” 苏海生抽着闷烟,很久之后才说:“行吧。” 从家里离开后,苏雪一直心不在焉的,一会想着苏语要好好学习,一会想着去孙家提亲的事,一壶又想到苏海生出门打工。 她记得书里只大略的提了一嘴苏家和豪门孙家搭上关系的事,好像是苏海生为了救孙家的老爷子,也就是孙研序的爷爷,一条腿被截肢了。 之后孙家是打算给很多钱的,可是刘素玲去了一趟城里不知道怎么跟孙家谈的,不但把原主送去了豪门当童养媳,自己还过去当了保姆。 没多久就在市里买了房子,把儿子也接了过去,只留下了苏语在老家照顾没了一条腿的苏海生。 当然后来苏语也跑去了市里,苏海生在原主结婚之后才搬去市里。 苏雪想不明白,到底什么原因会让孙家接受苏语当童养媳的? 就算她学习好,这一个条件也不够。 “想什么?”头上忽然传来一道声音,苏雪的思绪被拉回来,心不在焉的应付道:“没什么。” 第二天上完早自习,韩静莉忽然跟苏雪说:“咱们班要转过来一个新同学,你听说了吗?” “什么新同学?”苏雪还没听过这事。 韩静莉:“据说从市里来的,还给咱们这的食堂捐了好多机器和粮食,以后我们不用再吃小米饭了。” “真的假的?”苏雪以前虽然没怎么吃过小米,不像别人那样厌恶,但小米粗糙,真没有大米的香糯,她也不怎么喜欢,更何况一天还要吃三顿呢。 韩静莉脸上笑的像朵花:“当然是真的了,大家都传遍了,还有人见过转校生呢,长得可帅了。” 苏雪嗤笑:“上次你还说隔壁转来的帅呢,结果一脸青春痘。” 韩静莉被她说的不好意思:“我那不是听差了吗,这次这个可是真的,一会就来了。” 苏雪没把韩静莉的话放在心上,拿出课本准备学习。 要上第一节 课的时候,班主任还真带进来一个男生。 个子不算太高,长得眉清目秀,唇红齿白的,里边穿着白衬衫,外边穿了一件格子马甲,很有90年代时期的年代感。 苏雪只抬头看了一眼就去准备上课用的东西了,她对这种小男孩不感兴趣。 咳咳咳。 班主任清了下嗓子,“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是我们班新转来同学,孙锦骁,以后就是你们的同学了,大家互相照顾,不要欺负新同学。” 顿了下,他指着苏雪身后的位置:“你去那坐。” 孙锦骁? 啪嗒—— 苏雪的笔掉到了桌子上,叽里咕噜的直接滚到了桌子边,眼看就要掉到地上,幸亏孙研序手快,给她按住了。 此孙锦骁不是书里的孙锦骁吧? 怎么那么巧? 他不是孙家的小少爷吗,怎么可能来一个乡下的小镇读书? 有钱人体验生活? 不不不,苏雪两眼直愣愣的看着从讲台上往下走的男生,轻轻的摇了下头。 一定是她听错了,或者重名。 可是,刚才韩静莉明明说过是从城里来的,还给学校捐了很多财务,除了富豪孙家,还能有谁? “你认识?”孙研序看她表情不对,古古怪怪的,问道。 “不,不认识,”苏雪接过他手里的笔,又看了一眼孙锦骁,还没等她坐好,忽然发现孙锦骁的目光扫了过来,在落到她的脸上时竟然定格了几秒。 苏雪:“……” 她不是真的原主,自然不会害怕见生人,也大大方方的回视着对方,没想到孙锦骁竟然跟她挑了下眉,好像在跟老熟人打招呼的样子。 苏雪更晕了。 很快听见男生坐在了身后,她不自然的抖了下肩膀,这么匪夷所思的事情,书里都不可能发生。 原书她虽然看的囫囵吞枣,一目十行,可是她真没记得有这样的剧情,在原主去孙家之前,孙家的小少爷来过永洼镇。 或者作者写露了? 孙家小少爷来过永洼镇,然后对原主一见钟情,然后才想办法把她接到豪门去的? 可是从后来孙锦骁对原主的态度来看,他根本不可能喜欢原主啊。 否则怎么跟她亲姐姐搞到一起去了? 真是太匪夷所思了! 作者有话要说: 孙锦骁:你们两个想在乡下过小日子,想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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