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色分明,颜色鲜亮,随着原慕的走动,三色蛋羹也随着他的步子颤颤巍巍,可以想象入口之后是怎样的嫩滑。 “盛子,我怎么觉得有点好吃?要不咱们先吃个饭?”一路也算颠簸,还爬了那么久的山,没事当前为什么不吃?跟着千盛过来的几个有人忍不住了,先坐在桌边尝了一口。 他筷子直奔那盘辣椒炒蛋,一口下去,先是辣!然后便是舌尖迸开的鲜。 “卧槽卧槽!我真饿了,小老板,快给我来一碗米饭!”他这么说着,忍不住又夹了一筷子。 其他的看见了,也有点犹豫。而原慕的第三道菜,也恰到好处的端了上来。 醋溜木须。 和之前那盘辣椒炒蛋一样,醋溜木须也是一盘下饭菜,醋的酸中和了五花肉的肥厚,将油腻化解成醇厚。而五花肉自带的动物油脂,再被醋侵染之后,却又为其中的主菜鸡蛋增添了一份格外的鲜香。竟有种在吃螃蟹的错觉。 “啊!这个我喜欢!”都是二十出头的小青年,正是最能吃的时候。盘子刚下来,一人一筷子就光盘了。 接下来,裹着肉馅炸的外酥里嫩的虎皮蛋,鲜香的银鱼炒蛋,酸甜下饭的西红柿炒蛋,还有肉片滑嫩的木须肉。最后一碗爽口的牛奶鸡蛋廖糟端上来,这桌菜就算是齐了。 虽然乍一看都是家常菜,可扛不住每一道都是下饭菜。这帮公子哥平时精致的食物吃多了,这种最简单的食物烹调反而让他们尝遍了美食的味蕾得到了不同的干感触。 一伙人全都吃的头也不抬,一连串的嚷嚷着添饭。转头发现千盛还执着的站在原地不动,忍不住劝他一句,“真不吃啊?不吃别后悔。” “不,不吃!”千盛也不知道自己在坚持什么,一直到最后也没上桌,眼睁睁的瞅着自己这帮狗朋友把一桌菜吃完然后捧着肚子在哪里停尸。 眼瞅着空盘子都撤下去了,一帮人还在回味,千盛怒其不争的转头离开前院,打算去别的地方转转,绝不和一帮没有品味的人混在一起。 可他也是饿了大半天了,又看着别人吃了半天,肚子也是忍不住叫唤。 说来也巧,他这一走,凑巧走到厨房外,里面原慕正哄着怀里的小木槿吃饭。 亲手炒的牛肉辣椒酱带着红油拌在蛋炒饭上,小木槿吃的圆溜溜的眼睛都眯了起来。 “……”千盛的肚子叫了一声,顿时连脖子都红了。 “来一碗?”原慕指了指锅,里面还有剩的。 千盛顿时更加无语,只觉得刚才坚持不吃饭现在却沦落到吃狗饭的自己就像是一个大傻子。 可肚子传来的饥饿还是让他伸出了手,“我吃qaq” 第11章 世界第一非酋 千盛从未想过,一碗简简单单的蛋炒饭会如此好吃。 颗粒分明的米饭,弹牙却并不坚硬,柔软的鸡蛋均匀的混合在其中,再加上翠绿的葱作为调味,简简单单的一点盐和淡酱油,就是最淳朴的美味。 而最绝的还是放在旁边的那一勺牛肉辣酱,原慕在里面加了花生碎,坚果的香让牛肉酱又多添了一重风味。在舌尖炸开的鲜辣让略显寡淡的蛋炒饭也变得层次丰富起来。 坐在厨房的门槛上,千盛没什么形象的扒拉了一大口,然后就变得狼吞虎咽起来。 他突然想起了小时候。 千盛的父母是白手起家,小时候也实实在在过过苦日子。在那个一种菜吃整整一季的日子里,这么简简单单的一碗蛋炒饭,就是难得的美味了。 可后来,父母生意变好,餐桌上的花样也越来越多,他却怎么也吃不到当年那种味道。也可能是因为当初为他做饭的母亲已经不在掌勺了m.dAmIngPum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