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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节


我的心里仍是气的,憋气。
  夫妻灯的烛火似是临要燃尽,光影越来越暗,一切都快要看不分明了。指尖扣进掌心,我发出了最后一声的恳求。
  “莺儿,你能不能去见他一面?”
  哪怕是最后一面也好,解铃还须系铃人,没了你,他要怎么好起来,要怎么变回那个开朗的万华。
  “不了。”叶莺没有回头,她握着赵歌的手,一番的意味深长,“终有一天,我也会变成他的仇人。”
  这便是以后,他们之间唯一的关系。
  ……
  黯然离开,对于我所知晓的一切,是怎么也消化不全。说起来,万华是无辜的,可叶莺没了生父,又何尝不无奈呢。
  真是难解难分。
  回去同言悔说了一应的事,他听说是王万贯害死叶伯后,不禁面色困惑,却没有多作一词,看上去有些奇怪,我问过他几句,他却说没什么,便也作罢。
  而后,我俩就轮流地守着王万华,生怕这小子突然给自己一个了断。
  毕竟,我实在不怀疑他存着那寻死的心。
  而在守着他时,我犹豫再三,终是执笔写下一封寄往锦官城的书信。如今,叶莺那边已是一条死路,唯有放希望于千织身上了。
  也许这很莫名。
  但我总觉得她是能拯救王万华的那个人。
  当然,我还在信中嘱咐她,记得替我捎带些物件儿过来。毕竟是久住王城了,一些重要的东西,还是带来的好。
  比如我从木屋中特意挑选出的好些本武功秘籍。
  又比如,言悔曾经送我的纸折花。
  之类的……各色之物。
  令人惊奇的是,很快我就收到了千织的回信,而送信的不是人,不是鸽子,竟是一只海东青。
  巧的是。
  那是我曾匆匆瞥过一眼的大鸟。
  之所以记得,是因为这只鹰实在漂亮,那丰满的羽翼,凌厉的赤色鹰眸,以及右眼上的那道伤疤,都亦如那日。
  那日的行刑场。
  【作者题外话】:我:诶嘿,我读者在开楼论剧情,一个一个的神算子。
  闺密:你的剧情,需要算吗。
  我:……
  也是,俺是走日常撩妹的人。
  恩,撩妹的本少爷正在毕业典礼上吭哧吭哧地更新。
  至此以后,再见了,我的学生时代。
  ☆、第93章 不念也成
  我不经意地记起那些个倔强的受刑大汉,和那一句咒骂白佑义的将死之语来。
  如今,这只海东青携千织的信件而来,怎么着也是与那妮子有所关联的,我实在很难不去多加想象其间的脉络。
  那些大汉,论起体格或是外貌,倒像是草原的游牧之族。
  而千织虽未提起过她的身份,可她是跟我说起过老巫的。老巫是草原部落的神职,那么千织,应该也是草原部落的人。
  更别说,她的仇人,正是那大汉咒骂之人。
  也许,千织同那些受刑的人是相识的。
  这可就让我遇着巧了。
  ……
  眼前的这只海东青甚是通灵,待我从它的脚上取下信筒,它却并未急着飞走,而是几个小跳,落在笔架前,叼下一支毛笔又蹦回了我面前,像是——在等我写下回信似的。
  然我这,连千织的信都还没看呢。
  小家伙倒是不怎耐心地催着我。
  甩开脑袋里多余的想法,抽出长纸条,展开看下来,千织是只身快马加鞭而来,一两日便能赶到王城。
  就连隽秀的笔触都勾出一抹急切来。
  更别说她本人了。
  且她最后又不厌其烦地问上了一句王万华,怕是急得跳脚却又无可奈何。我抓着纸条,念着依旧躺尸在床上,了无生气的万华,叹着气,写下了简单三字。
  还活着。
  卷起写好的纸条放进小信筒,我仔细地系在那只海东青的脚上,又摸了摸它的小脑袋,轻声说了一句:“去吧。”
  海东青眯着眼叫了一声,随即展翅飞出了窗外。
  我想着,虽是请了千织前来,但她未到之前,我也不能坐以待毙啊,当下快步去了客房,换下言大夫,神神叨叨地在万华身旁说着话。
  讲的东西也都是我从四魂幡兄弟们口里听来的江湖轶事。m.damingpUM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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