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食髓知味 这一次,卫昭眼底露出的是真真切切的杀意。 卫侯之怒,在北境便是流血千里白骨成山,最凶悍的侵略者都会闻风丧胆,即便早有心理准备,也不是一个少年人随便能承受的。 穆允望着那双如刀锋般犀利无温的凤目,心里忽然空落落的没了底,本能的想挣脱。 然而经历过搜身之事,钳在腰间的那只手显然已极富经验,不等少年露出挣扎痕迹,便立刻毫不留情的增加一指力道。“唔……”几番回合下来,少年漆黑如墨玉的双眸硬是被逼出薄薄一层雾气。 卫昭心道,还真是够娇气的,他才不过用了三分力,怎就如此大的反应。 莫不又是装的? 然而细细分辨,那眸中的雾气又不似作伪。 他对小太子在武功修为方面的实力是从不怀疑的。原因很简单,作为穆朝数一数二的高手,三年前那一刀,卫昭没能挡住。 那样堪称恐怖的高深内力,可不是普通高手能做到的。所以在与小太子这两次近身接触时,他都是先发制人的扣住对方脉门。 …… 感受到裹在明黄寝衣下的那具身体终于乖顺服帖下来,不知为何,卫昭心里像是被猫爪子挠了一下似的,既有拿捏住这只诡计多端的小狼崽子的快感,又有一丝莫名的罪恶感。 卫家累世簪缨,无论在西南还是在帝京城里,都是一丝水不掺的勋贵之家,卫昭更是锦绣堆里长大的实打实的膏粱子弟,自小上房揭瓦爬树掏鸟下河摸鱼这种事儿没少干,要不是卫老侯爷夫妇去的早,让卫昭早早体味到了同龄人十年八年之后才可能体味到的人情冷暖、责任担子,卫昭恐怕早在父母和卫老夫人的溺爱下长歪长斜了,比如今帝京城里任何一位二世祖都能犯浑闯祸。 京中勋贵子弟爱玩的那些东西,卫昭不屑于做,却不等于他不懂。他知道京中有一家名为凤栖梧的地方,生意比青楼还火爆,里的小倌个个色如春花,比女子还妩媚动人,很多二世祖都在里面一掷千金,还发明出无数新奇刺激的玩法,夜夜寻欢到天明。 他心中对此一直是不屑的,男子毕竟是男子,骨骼天生比女子强壮,再怎么长,在床上做那种事时,还能有女子合意?军中生活枯燥乏味,常有战事带来的紧迫压力与焦躁需要缓解,男风比别处都更为盛行。曾经就有一名百夫长仗着自己有几分姿色,趁着他酒醉时爬上了中军大帐的帅床,他醉眼迷蒙中,并没怎么看清那张脸的具体模样,却清晰的知道,那种程度的姿色,还远远入不了他的眼,至于脖颈之下,那具和他一样饱经塞外风沙磨砺、过于坚硬结实的身体,更无法引起他在床事上的任何兴趣。 那百夫长自然也没能上位成功,次日就被心情十分恶劣的定北侯发配到了火头营烧火。 可就在今夜,当卫昭在搜身时不经意触到那少年身体的敏感点,并利用这敏感点再次将少年制服的时候,竟隐隐产生一丝食髓知味的感觉…… 原来,冰肌玉骨这类词不只可以用来形容女子。 原来,不一定只有女子才能让男M.damINgPuM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