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佩璇与严士扬虽然是同班同学,但却到了大二那年才认识彼此。 在法律系这种动辄数百人的大系里,如果没有特殊的缘分,平常来来去去只是上课,要认识同学也不容易。 严士扬一进入大学就加入棒球校队──从小就爱打棒球的他,还一度不想继续升学念书,只想上班场驰骋,但最后还是屈服于父母的要求,考上了这个人人称羡的一等学府。 沈佩就不同了,她出自单亲家庭,父亲很早就去世,与母亲相依为命。 她很认真,知自己唯一翻身的机会就是读书。每天,她除了到学校上课,就是在外面打工,希望维系自己生活所需,尽量减轻母亲的负担。 说真的,这样的两个人怎么可能会碰面? 严士扬一个星期七天,进教室的时间很少,大部分都待在校队练习;而沈佩璇每堂课必到,就算教得再烂的老师,她也会到教室自己念书,总之她绝对不会浪费时间。 这样看来,他们能碰到面的地点,大概也只有棒球队。 那一年暑假刚过,他们都升上二年级。 严士扬成了棒球队的队长,从暑假开始,他们移地训练,跑了很多地方,很辛苦,东奔西跑也很麻烦,但这还不是最麻烦的 那天上午,开学第一天,棒球队已经在练习场进行训练。严士扬当上队长,简直威风八面,带着同学与学弟们一起辛苦操练。 他嗓门大,站在练习场上整队,吆喝着“快点,等一下先跑操场十圈,跑完以后开始进行投接练习。” 喜爱运动的严士扬长得比一般同年龄的学生高壮,黝黑的脸上有着一双常常皱紧的浓眉,看起来好像很凶的样子;再加上他的嗓门很大声,乍闻他怒吼骂人,一定会被吓到。 只有跟他已经很熟的队友才会知道,这家伙只会这一千零一招的狮吼功,事实上他人很好,同学间有什么忙需要帮,他义不容辞,不然他怎么可能会被推举成为队长! 只是这家伙最麻烦的就是 棒球队整队开始跑操场,严士挭在队伍最后头,一旁跟着副队长。 严士扬跑起来相当轻松,维持着一定的速度,因此副队长就利用这个机会,准备好好规劝他。“士扬,我真的要拜托你,从上学期到现在,你已经吓跑四个经理了。” 严士扬很不爽,但他继续跑着,没有停下脚步,因为他必须以身作则“那些女人根本吃不了苦,每个来棒球队当经理都只是来玩的,以为这种工作很轻松,这种经理干脆不要。” “唉!你真的很不解风情耶!”副队长感叹“那些女生每个都是来看你的,结果你就这漾大声骂人,把她们赶走。” 一开始,学校里的女生都知道棒球队有个叫做严士扬的人长得很帅,可是现在,他严老兄的名声大概也被自己搞臭了,每个女生都骂他粗鲁,不懂怜香惜玉 “来看我?是来整我吧!叫她们清理我的手套,直接拿抹布沾水就擦,操!我只是骂人已经很给她们面子了!” 氨队长苦笑“女生哪懂棒球的东西啊?” “所以说她们只是来玩的啊!”严士扬更大声,好像不担心自己嗓子会哑掉。 就在此时,跑在前面的队员竟然有几个转过身倒着跑,对着严士扬大喊说:“队长,你对那些女生没兴趣,可是我们有兴趣啊!你不要每次都把人赶跑啦!你要泡马子很容易,我们机会并不多耶” 他更不爽了,这群队友,同甘共苦撑过多少次严格训练和艰困比赛,为了几个吃不了苦的女经理,竟然敢对他“呛声”?!“你很厉害是不是?M.daMINgpUm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