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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那一颗钻石在明珠心底里扎根,终于在倾云百日宴的当天发了芽,见到了破土后的真面目。

    如果说婚礼时的名流毕至多是为了纪、高两家家主的盛名,如今的纪明途是整个南方最炙手可热的传媒大亨,之江河畔的半山别墅里政商通要出席皆为了这位九零年代兰城新的“兰半天”而来。

    觥筹交错、烈火烹油,明珠身着一袭挂脖长裙,那串深海珍珠围着盘起的长发做了头饰,让人见之不禁称赞妙思。

    明珠抱着倾云与女眷们相谈甚欢间,门口几人姗姗来迟,纪明途接过倾云,腾出一只手虚扶着明珠走上前。

    来人是阔别两年的纪明姝,挽着一个金发碧眼的男人,盛装出席。

    这次两个人没有撞衫,甚至都没有撞色,可是明珠在看到纪明姝的一瞬间眼睛还是被刺痛,在场的人无不注意到纪明姝脖颈间的那串不对称钻石项链,三层系钻围成圈,最外圈垂落着大小不一的蓝白钻,像水珠在裸露光滑的胸膛上流淌。

    临近心脏的地方,是一颗无比硕大璀璨的椭圆钻石,走近细看,像一块被切半的苹果。

    苹果,伊甸园。

    明珠呼吸一窒,只听比她高了小半个头的纪明姝越过她与纪明途贴面:“哥哥,如今看来,你两年前的决定很划算。”

    随着她退开半步,明珠稍微呼吸到了空气,纪明姝的声音再次传来,只是这回是对着她。

    “珍珠项链很有巧思。”

    一个佩戴着名动巴黎的钻石去夸赞送礼人的妻子次一等的珍珠,当年谁说的纪明姝永远学不会说场面话呢,这刺挠的程度丝毫不必蚂蚁在身上乱爬低。

    明珠深呼吸一口气,整理了笑容:“倾云还小,戴项链她喜欢乱抓,至于头绳,不过是点缀。”

    百万的珠宝用作点缀,听起来着实狂妄,可是眼前的女人形容优美,微微弯曲的脖颈似天鹅,逗弄着这个宴会的明珠,语气无奈而宠溺。

    众人也不由得暗地感叹,原来她也是这座兰城的明珠啊。

    似乎她不论说什么都变得理所应当起来。

    侍者适时递上斟好的香槟,纪明姝拿过一杯,虚敬示意:“哥哥向来有眼光。”说着,挽了男伴入场。

    明珠琢磨着兄妹俩打的哑谜究竟是讽刺,还是正话反听的阴阳怪气时,倾云突然小幅度地扭动起来,皱着眉头像是不舒服。

    接过倾云从后花园上了二楼的书房到客厅,明珠熟练地给倾云换了尿布,轻轻地拍打着她哄睡。

    月亮爬上枝头,明珠预备原路返回到一楼,刚走到书房的小露台就听见下方传来人声。

    “......再一年就毕业了,回兰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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