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椎和肩关节有拉扯造成的轻微错位,足跟骨有摩擦痕迹,可以判断被人拖行过,体位是面朝上,被人拽着胳膊走了很长一截。 此外还有一些虫鼠噬咬的痕迹。 我除了验死者的骨殖,还验了她肚子里的三具鼠骨,我发现这三只小老鼠的颅骨被什么东西夹过,每一个都有,从形状判断像是镊子之类的工具。 丁旭说凶手曾经把她的子宫剖开,往里面塞小老鼠,可是盆骨上并没有被刀划过的痕迹! 死者的盆骨没有完全打开,没有妊娠痕迹,就算如丁旭所说是怀孕了,也不会超过三个月。要知道女性的子宫在没有怀孕或怀孕初期,大小和一个没吹气的气球差不多大。 一个没有专业知识的人,在没有专业设备的情况下,怎么可能精确地剖开子宫,往里面塞老鼠呢? 所以我得出结论,凶手并没有把死者的肚子剖开,而是用镊子把老鼠塞进她的阴-道里面,老鼠被夹了脑袋,又通过狭窄的阴-道,再加上体内没有空气,早就窒息而死了。 丁旭描绘的老鼠在子宫里钻来钻去的情景,只是他的想象罢了。 王大力听我描述得如此详细,皱着眉头说道:“这有什么区别吗?反正都是往子宫塞老鼠,这不是一般的变态能想出来的手段!” 我笑道:“区别大了!死者没有被剖开子宫,就不会流血和感染,光是往阴-道里塞老鼠,虽然很恶心,但不致命。” 王大力听得一愣一愣的:“所以呢?” 我说道:“死者虽然被殴打和折磨,但这些都不足以要她的命,真正致命的是脖子上的这一脚,这个人把她活活踩死了。我觉得这是本案最大的一个矛盾点,凶手完全可以就地活埋的,为什么突然大发兽性,用脚踩死死者呢?” 王大力道:“也许死者躺在坑里,说了些不好听的话,你想啊,都那个样子了,能有好话吗?” 我不置可否,我觉得这个矛盾点只能随着案件的调查才能解开,但通过验尸,我意识到一件事,丁旭的话不能全信,他的叙述里有很强的主观成分。 我从怀里取出一沓黄纸,在死者前面烧化了,念上一段《往生咒》,王大力插嘴道:“你应该去对着丁旭烧的。” 我白了他一眼:“哪那么多废话!” 我俩离开勘骨寮,去黄小桃那边,我把结论告诉她,黄小桃答道:“正好,我打算去查那枚金戒指的来历,你跟我一起来吗?” 我点点头:“行啊!” 路上我问她丁旭那边怎么样了,黄小桃说丁旭今天一天都在逛街买东西,他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化着妆穿着裙子大摇大摆地逛商场、泡咖啡厅,画面不要太搞笑。有人拍下视频传到网上去了,还有好几个路人给精神病院打电话。 王大力说道:“好想去见识一下,我觉得吧,这事结束之后,这小胖子以后不要做人了!” 我说道:“也m.dAMiNgpum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