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古朴地图书馆晃荡,打算找一个窗边角落坐下,他这几周一直以来坐的地方却有了别人。 他瞥了一眼,准备找别的地方,却突然被一样东西吸引住了。 坐在窗沿上的是个棕色直发披肩的小姐,但她没穿校服,衣服样式近似校服但颜色不是黑底的上衣下裙,而是罕见的整体棕白两色拼搭,下方百褶裙的裙摆左右一高一低,长袖上衣胸口也是三角的拼扣式。 她脸朝着窗外,身材不算娇小,一条腿挂下来,手中压着书,垫在另一条盘起的腿上。 当然,英格尔不是注意到她这个人,而是她手中的笔。 她右手拿着一支钢笔,在轻轻的转。 他走进了,轻声问:“这位小姐,打扰了,请问你手中这支笔是哪里来的?” 那位不穿校服的小姐转过头来,英格尔愣住了。 【不会这么巧?又来?】 这位小姐有着一双晶莹的琥珀色桃花眼,和红艳如石榴的唇。皮肤细腻剔透似新剥的蛋白。 这个样子与漫画中所绘一般无二。 诺梨华·米地白——未来的商业女王。 “你说这个?哦?你知道这个是笔?” 【现在撤回还来得及吗?】 英格尔退了一步,“啊没什么,不用在意打扰了,我先走了。” 诺梨华手快一把拽住他的手臂。 “等下!” 英格尔不好甩开女士的手,于是无奈道:“我真的没事情了。” 诺梨华露出一个商人专属的友好笑容,身边开满了金盏花。 “你是涅卡公爵家的二公子对吧?” 英格尔刻意撇开脸:“米地白家的小姐。” “我知道你们家很有钱,我手里这个,叫钢笔,是某个人刚做出来的产品,对这个感兴趣吗?” 英格尔确实对钢笔感兴趣。 【钢笔正式诞生是在1809年,英国颁发了第一批关于贮水笔的专利证书。这个世界也差不多吗……】 他转过来接过诺梨华手中的钢笔,仔细看了看,按了按。 【不是最原始的贮水笔,没有活塞按钮,也没有旋转盖,说明里面没有细毛管,是蘸水笔,和羽毛笔差不多的用途。】 他在钢笔和诺梨华之间来回看了看。 诺梨华是受资产阶级新贵族米地白男爵资助的孤儿。 贵族很喜欢领养一些孤儿来彰显慈善,如果有人才就更好了,来辅佐自己的子女。 而新贵族则是真的想培养入政入商的继承人。 诺梨华热衷于赚钱,有很强大地商业眼光和头脑。她记下了米地白资助她的每一笔费用,在长大后很快就还清了m.DAMIngPum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