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索地扯下一只鸡腿,霍平芜忙着大快朵颐,只含糊不清地说:“反正它来我这里就叫旺财。” 没理会他的□□,樊封慢条斯理地偏头朝“旺财”看去,果然瞧见黑不溜秋的大家伙正美滋滋地朝他摇尾巴,看来想念回家很久了。 他单膝蹲下,大手在“旺财”的额上摸了两下,嘴角难得瞧见一抹弧度:“看来你在这里过得还挺滋润。” “旺财”不会说话,只嗷嗷叫了两声,胡乱摇晃的尾巴扇出来几阵风。 这只狗他养了四年,若不是为了那只从灵阑寺捡回去的猫儿,倒真不舍得送到霍平芜这儿来。 收回手,他站起身,可不等开口,就听见吃鸡腿的人好奇地问:“说起来,我怎么听闻太师府的三姑娘是个自幼怕狗的,你确定要把它牵回去?、 “不牵回去,难道留给你耍?” 又乜他一眼,樊封取来颈环和绳索,拇指无意间擦过金色项圈最中间的宝石,上面明晃晃地雕着“玄牙”二字。 这才是它真正的名字,是当年樊封翻遍了几本典籍特地选出来的。 与那只从灵阑寺捡回去的狸奴不同,这只威风凛凛的xx犬是师父当年特地送的,还美其名曰说他性子太孤僻,万一将来孤寡一生,身边总要跟个能出点动静的。 孤寡吗…… 樊封不自觉勾勾嘴角,心口升腾出一股暖暖的软泉。 脑海中浮现她第一次见到玄牙时的惊慌,细细算来,樊封心里也有些没底。 “嗷呜——” 想得正深,手背触上一片温柔,视线挪过去,才发现是这黏人的大犬正用脑袋蹭自己。 真是的,明明生得比谁都凶,却是个身边不能离人的。 他苦笑,牵绳索的手紧了两分,已经下定了决心。 目送一人一狗离开,霍平芜啃烧鸡的动作慢下来,总觉得心里空荡荡的,极为不适应。 默默放下鸡翅膀,他看向守在院门口的小厮,挑眉:“手里拿的什么?” 小厮战战兢兢地走过来:“刚刚有人来送信,说是给您的。” 土黄色的信封被送至跟前,墨渍漆黑,封皮上只落了几个单调的字,值得他多看两眼的,也就是那几个字,刚巧是他的乳名。 他翻了个白眼,冷冷一哂,抬手接过信纸,三两下就将其拆开。 简短的几行字很快便看完了,霍平芜的面色也愈加刺骨。 果然是他的好兄长,能做出这样的事,倒也算不上稀罕。只可惜,他高估了启国在他心中的地位。 想让他为了轻飘飘的一句“得以归家”而背叛樊封,这念头可比他长得美多了。 嘲弄地哼笑一声,二指夹住信,很干脆地朝婀娜的烛光走去。细碎的声响传来,灭得也快,手掌大小的昏黄纸张顿时化为灰烬。 一旁的小厮不敢吱声,只凝着翩翩郎君的脊背发呆。 忽的,面前人转过身来,二人的目光不巧地相碰。 他粲然一笑,像个纯善的孩童:“嗯?我脸上是有什么脏东西吗?” — 赐婚后的第六日,王府与太师府过了三书六礼,拟定好了婚期。 这天,刚好是千灯节。 “这走线做工,果真是宫内的绣艺。” 明芙一来,就被摆在房中正中间的赤红色嫁衣吸引了注意,津津有味地在嫁衣边上绕了四五圈。一会儿盯着袖口m.DAmInGPUm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