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不见。”的时候,心脏仿佛是能跳出来。 她现在看温迪,只是会升起一种开心的感觉而已。 或许还有她不知道的记忆,这是一个悖论,人能想起来自己遗忘了什么吗? 总之那个声音没有消失,还有记忆没有回归。 当白榆想不通一件事情的时候,她就会反复得想。 或许光是看着就会让她高兴,也是一种很厉害的本事。如果不是理智大于情感,那么肯定会有人,因为待在他身边就能体会到高兴,从而一直跟在他身后吧。 对白榆而言,她似乎更能适应不开心的状态,太过开心,反而会让她觉得将会大难临头。 白榆的思绪,有一瞬间飘远。 她察觉到了那个漏洞,这种思维的定向反应是有一段她不知道的经历,深深刻印在她身上的条件反射。 她甚至可以根据这个反应,推测出来自己曾经的某段经历。 一定是非常非常重要的经历,在那段经历里,她只要开心过一段时间,那么必定会遭遇到厄难,获得的希望必定破灭,带给她比之希望强千百倍的痛苦。 所以才会养成这种,听起来完全不像是正常人有的思维方式。 逃离给自己带来幸福感的人和事,长久得浸泡在痛苦中,才能让自己得到安心。简直像是会被幸福感刺伤,会被柔软的棉花伤害一样。 但好在她现在也不排斥温迪。大概是用另外一种歪理邪说说服了自己,从而适应了。 ——反正幸福都是会消失的,那么就好好的体验过程吧。 白榆在脑海中反复确认这段推理是否合理,沉默良久后,她确定了。 “是了,所以那段经历现在才不在我的记忆中。”白榆敲了敲自己的脑壳,然后叹了口气。 过了一会儿,大树下传来她的自言自语。 “那我现在还能相对身心健康的活着,真是应该夸夸自己。” 白榆从地上爬了起来,急匆匆向晨曦酒庄赶去。 因为说完那句话后,她的脸上满是嫌弃,“我可真是太自恋了。” 是时候加紧工作了,只有摩拉才是永远的安全感。 还不知道自己没能比过摩拉的温迪,跑到了城里卖唱。 一连唱了几个爱情组曲,他才冷静下来。 但是这次他的听众寥寥无几,因为这段时期大家都在为自己的自由而奔波呢。 就算是在有大家族庇护的天使的馈赠,这么安定的环境里,大家也不爱听爱情了,即使有爱情,也更爱听因为爱情去反抗,获得自由的故事。 所以在温迪停止歌唱,酒馆里喝酒的众人礼貌的给他捧场后,说要想听一听其他的曲子。M.DamiNgpUM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