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眼。绿莺感觉眼珠有些痒,心里有些发涩,这嫁衣怎么就那么红,像树上刚熟的灯笼果,又像似火翻滚的朝霞,堂中匾上围的红绸、凳上铺的喜垫、八仙桌上映的红烛,所有的所有,真好看啊。她就寻思,人这一辈子啊,能有一场婚礼,能穿一回嫁衣,是多么有福气的事啊。 掩饰般地试了试眼角,左右望了望,还好没人注意她。说起来这娇小的李家小姐身条纤柔,举止端方大气,果然家教极好。再看冯安,绿莺与他也有几个月没见了,五官轮廓告别清秀稚嫩,越加成熟,身板也厚实了些,若从前只能将他形容成个瘦弱单薄的浪荡儿,此时绝对可能称得上是一个稳重的青年了。甚至隐约透出了些许熟悉感,他是越来越像冯元了。 这时候就不免下意识望向冯元。他那一身还是她给选的呢,望着眼前杰作,她有些自得和小窃喜。满四十蓄美髯,因着年纪的关系,她总爱将他往年轻了打扮,别人这个年纪大都将衣裳往墨绿、玄、暗灰、深黄色等老气横秋了穿,她却酷爱给他选月白、湛蓝、纯黑等纯色料子裁衣裳。今儿是包红边的墨给直缀,将他衬得风神俊朗、挺拔如松,四十多的人了,哪里能看出来,分明说三十不到也有人信,就连胡须和鬓角的几丝微光,都没增加他的老气,只衬得他更加稳重、威严。还没等她来得及收回视线,那美髯公就仿佛有所察觉,回瞟了过来。两人四目相对,绿莺被抓包,脸上一热,慌乱地垂了头蔫巴巴盯自己脚尖儿。 过了一会儿,将头轻轻抬起,见那人已经没看她了,正朝着那对新人说着过场的场面话,她这才松了口气。奇怪,总说菜吃多了会腻,人看多了会褪色,怎么看他就越来越好看了呢。以前她最讨厌男人蓄胡子,当初那个朱员外胡子乱蓬蓬一把,里面还藏着饭粒,可将她恶心坏了。冯元呢,三撇美髯,初初留起来的时候觉得别扭,跟贴了假胡子似的。现在一瞧,就如画龙点睛神来之笔,不点出那眼睛也知道是龙,可点了,这龙就活了。 绿莺又贪恋地盯了冯元几眼,心里像涌过了一缕温泉水,热乎乎冒着泡,水上还漂着玫瑰花瓣,香甜香甜的。忽然心念一动,她侧过头去跟春巧悄悄咬耳朵:“我问你,你见过的人不少,有没有很俊的?比方说类似潘安卫玠那样的美男子?” “有呀有呀,姨娘问奴婢这个做甚么?” 绿莺微微堵嘴朝她嘘了声,偷眼扫了下左右两旁满满登登的人,音量放低:“咳,随便问问……我是觉得大少爷已经很好看了,估么着汴京也没谁了罢。”零 “不是呀,大少爷只能算是中等偏上。”春巧想了想,扳手指道:“奴婢见的不过是平头百姓,已经很好看啦,听说宫里边更不缺美貌俊俏的人呢,不过咱们没机会去瞧呢。” “好看是怎么个好看法?你见过的,那些人都甚么模样?”绿莺问。 “嘿嘿,以前形容不出来,不过姨娘教奴婢认字了嘛,奴婢可以说上来了—面如冠玉,目如点漆,坐如钟站如松……反正可好看了,一看心就砰砰跳。” “哦。”绿莺不自在地抚了抚丝毫未乱的鬓发,憋了憋,倒是将自己脸憋得通红,声音不大低嗫嚅着:“那……跟咱家老爷比呢?” 她将话含在嗓子眼里,含含糊糊差点没发出来,不过离得近,春巧还是听见了,使劲儿摇头:“那可比不了,差远了,就连……就连当初那个吴公子也比老爷好看呀。” 绿莺抬头去看她,小丫头也回看她,模样认真得跟要去考科举似的,两人大眼瞪着眼,僵持了好一会儿。末了怕她不信,春巧还在那更加认真地点头赞同自己,给自己追加自我肯定:“嗯,对劲儿,那些确实可好看了。奴婢想起来早先还看见过一个卖炊饼的,也比咱家老爷好看,老好看了,摊子前排了老长的大队呢,奴婢也去排了,炊饼是真好吃呀,人俊饼香……” 要是能嫁给那个炊饼哥哥就好了,春巧正在畅想,不防被绿莺冲口打断:“你怎么不说连倒夜香的都比我家老爷好看呢!” “哼,没眼光,不问你了。改明儿不给你吃饭,一天三顿让你吃炊饼。” 绿莺狠狠瞪了她一眼,扭回头,又朝冯元望去。当初在佟固的别院与他初见,只觉得他满面俊朗,雄姿英发,实乃人中龙凤。如今倒觉得他是世上最好看的人,估计很少有能及得上他的,完美得不得了。只要这么一想,她的心就跳得跟跑松鼠似的。m.damINgpuM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