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那页书的内容就会被印到脑子里去,清清楚楚,就像自己背过几十背一样。他试图逐字逐句慢慢来,可目光总会忍不住发散,然后把整页书记下来。此时的张非才知道快速阅读快速记忆也许是件好事,但却没办法用来消遣时间。 拿起第二本书,张非还是那样一页一页地翻,每页停顿一两秒,闭上眼睛在脑子里重新过一遍……于是花了一大笔钱买回来的那些书只用了半天时间就全部记到他脑子里去了——确切地说,这更像是一台电脑对书本进行扫描记忆。这是件痛苦的事情——如果这些书只是像电脑那样拷贝到自己的脑子里,那还可以拿出来用记忆去品读,可问题在于这些书就像是他一个字一个字写进去一样,他完全记得里面的东西。好在这种功能有一个好处,就是那些原本张非以为自己要花两年才能攻读得透的高考资料此时已被自己的完全记到脑子里了,题目在脑子里面找到了同样通过记忆写到脑子里的答案,也就是说,如果现在叫他去参加高考的话,再怎么不济也能高个很不错的分数出来了——题海战嘛,总能出高分状元。 “靠!我是不是变成机器人了?”张非站在镜子前面看着自己一丝不挂的身体,威尔一样的体形,线条明显的肌肉,还有可以让女人发疯的下体,每分钟四十次的强有力的心脏……更要命的是脑子里那些东西……难以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难道是那种病?张非记得前世在网上看过一则这样的新闻:美国连线杂志报道了一则奇闻,一名叫吉尔·普莱斯的美国女子拥有一项其他人没有的异能,就是她能回忆出从她14岁后个人生活中发生的所有细节。她能记住每一个痛苦和快乐的瞬间,从当天享用的菜肴到当日发生的时事,她都能记得清清楚楚。而专家给他的诊断是她的过目不忘其实是一种病,也就是记忆强迫症。 真的得了记忆强迫症这种病了?那身体的变化呢?难道是巨人症,或者是做梦? “这是真的!”张非弹了下自己的耳朵,告诉自己:还有痛觉就不是在做梦。他量了一下身高,现在是下午三点半,距离早上起床有九个小时时间,这九个小时里面自己的身高一直是一米八五,没再长了,至于体重他相信也没再长了,因为坐在板椅上时木板弯曲的弧度也没再增加。前世的他一直期望着自己有悍马一样的体魄,现在他却觉得恐惧。 “应该稳定下来了。”他又一次告诉自己,如果可以的话,他现在就想冲出去外面,他想告诉每一个人他现在不再是一株春笋了,他想跑去大溪里玩水,他想去山上摘果子打野猪……他快憋坏了,这两天除了逗旺财玩就是抱着一盆花练自己的异能,除此他还能做什么?可惜现在他没办法出门,因为阿海载着小云和雪玲去给他买衣服到现在还没回来,而他根本就没有合身的衣服可以穿,或者说根本没一件好的衣服可以穿——他长的太快,新买的衣服穿前一天还大一些,到第二天早上跑下山便都裂了,裤子就更别说了,最后一条宽松的裤子也在早上裂掉了,从裤裆一直裂到膝盖处,一路跑回家巷子里的人都快笑疯了。总不能叫他现在穿着一条比泳裤还要紧的小内裤出门吧? 唉,等他们回来,明天我一定要去县城买一大堆衣服!张非暗自下了决心,原本重生后他一直觉得对衣服没有任何要求,只要能穿就行,可现在他强烈地想得到一大堆宽松的衣服。 “哥!我们回来了!”门被拍了几下,小云在外面叫着。张非连忙用被单包住自己的下半shen应道:“等一下,马上就来。”m.daMiNgpUm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