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再怎么惨,她也是前一品大员之女,曾经的锦衣卫公主,现在也是御赐飞鱼服的百户锦衣卫。 方别则只是一个小小的刺客,身份卑微。 就身份而言,两个人确实不适合。 如果不是薛铃倒霉到必须要接这个送死的任务,那么两个人就是完全生活在两个世界的人,或许某一天还要刀剑相向。 但更多是如同飞鸟与鱼,海阔天空,各走一边。 但是有时候命运就是这么神奇和捉弄,才让两个人有了这场相遇。 “是啊。”薛铃叹了口气。 她抬头看向天空。 天空被无数翠绿的树叶所遮蔽着,但是依然可以看到远处夕阳的余晖。 夕阳如血,半江瑟瑟。 “我真的很喜欢你啊。”薛铃说道。 薛铃没有想到自己就这么勇敢地说出来了。 并且,挺喜欢,和很喜欢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挺喜欢是比较级。 很喜欢是形容程度。 我很喜欢你比我喜欢你的程度深。 更比我挺喜欢你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 方别叹了口气,幽幽叹了口气。 “我之前说过的,不要因为一个人对你好就喜欢他。” “你看,我是人好,我要是渣一点,你骨头都被我吃不见了。” 薛铃静静听着,她不得不承认。 因为人总是有斯德哥尔摩情怀的。 薛铃在最绝望无助的时候,遇到了方别,方别真的帮了薛铃很多很多,然后喜欢上方别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如果这个时候,方别真的对薛铃有什么不轨之心,薛铃那是真的一点抵抗之力都没有。 “我们的关系,并不是对等的。”方别继续说道:“虽然说你是我的蜂翅,但事实上,你自己也明白,你现在的性命,前途,声望,几乎一切的一切,都把握在我的手里。” “只要我想的话,我就能够让你万劫不复。” “但偏偏,我又对你挺好的。” “所以这个时候的喜欢,一律都不应该当做喜欢看待。” “就好像你在私塾上学的时候你那位风度翩翩的小先生。” “就好像你工作时候那个凶巴巴的顶头上司。” “两个人之间,不应该有什么强大的上下从属关系,又或者什么支配的力量。” “因为这种不对等的关系下,滋生的永远是畸形的情感。” 方别这次认认真真说了许多。 薛铃也认认真真听了许多。 虽然道理我都懂得。 但是现在的薛铃,却真的很喜欢方别。 “好吧。”薛铃低头说道。 声音轻轻。 方别的意思很明白了。 他不可能回应薛铃的感情,因为这个时候回应,就是完全欺负薛铃。 “那么我们现在算什么呢?”薛铃抬起头来,看着方别。 少女的眸眼漆黑。 睫毛弯弯。 方别微笑,看着对方:“你还记得第二次出任务的时候,我说过的事情吗?” “蜂巢不允许搭档的两个人产生男女情感。” “但是事实上,两个人本身,就是这个世界上最亲密的关系。” “这种关系。” 少年伸出手,轻轻弹了一下薛铃的额头。 “你可以理解为战友。” “与袍泽。” ps:什么叫做:我把你当兄弟!你居然想睡我! 震声!m.dAmiNgPum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