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解人意,一点都不麻烦。 因为你很好,所以我才不由自主的想要对你更好。楚云征道:我把你带到军营存了私心,一直都担心委屈你。你也看到了,军营和朝堂不同,每天都和一群大老爷们在一起,大家袒胸露乳赤胳膊,每天脑子里想的都是打打杀杀。你这样的天才,应该配风花雪月,而不是血腥杀戮。 军营里的汉子还没有楚云征说的那么糟糕,林墨也见过文人模样的将领,谈论一些风月之事。楚云征所言有夸大的成分,只是为了鼓励林墨,让他不要想太多。 林墨也痛恨自己太内向,不善交际。他饱读诗书,学富五车,可真与人对话就磕磕巴巴,说不利索。 我感觉自己在这里都帮不上你的忙。林墨懊恼道:我是不是给你添了很多麻烦。 没有,你很好,他们都很喜欢你。楚云征微笑着,心里想的却是不喜欢你的都被我收拾的服服帖帖,不敢为难你。 真的吗?林墨诧异的看着楚云征,眼神像剔透的宝石闪闪发亮。他以为自己什么都没做,那些人会看不起他。 楚云征喜欢他这个样子,坚定的点头肯定道:真的。 一转眼林墨在军营已经呆了两个月,从一开始的沉默少言到现在日渐熟悉。楚云征知道他不爱说话,没有强迫他一定要和谁接触,只是自己办事的时候把他带上,让他多看多学。有楚云征不厌其烦的相助,林墨的话逐渐多起来,不会像最开始那般三两句话就红透耳朵。 楚云征满意他的变化,那些一开始看不起他的人也对他刮目相看。林墨的确有才能,即便是不熟悉的行军布阵,在楚云征的教导下也学的有模有样,还能举一反三。 理论学的差不多,楚云征就琢磨着带林墨去见识真正的战场。温室养不出雄兵,杀戮才可以。很快楚云征就得到这个机会,是小股兵力进犯。无论是在人数上还是布局上,都很适合带林墨去见识一番。打定主意主动请缨,楚云征领了三千兵带上林墨出征。 林墨第一次参与作战,心情激动的差点没睡着。楚云征笑他孩子气,强制性押他上床睡觉。被楚云征搂在怀里压住,林墨冷静之后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这个姿势过于暧昧。他和楚云征夜夜同塌而眠,楚云征对他也越来越亲密。 这种感觉一开始让人耳红心跳,习惯之后,似乎也不错。林墨心里这样想,忍不住抬头去看楚云征。他们年岁相差无几,但看起来楚云征要成熟稳重的多。战场的残酷抹去他的稚气,留下坚毅和勇敢。 阿墨,好看吗?楚云征睁开眼,戏谑的看着林墨。 林墨被盯的一愣神,傻傻道:好看 话刚出口,音犹在耳,林墨就猛的反应过来,一张脸红的滴血。楚云征禁不住大笑,把头埋在他的肩膀上蹭他。林墨被蹭的浑身僵硬,恨不得缩起来找个地缝钻进去。 你也好看。楚云征笑够了,趴在林墨耳边,轻声道:我心悦你! 林墨: 脸红已经不足以形容此刻的心情,仿佛有让人呼吸不畅的热浪扑面而来,把他淹没掩埋。他口干舌燥,又变成初遇楚云征时傻头傻脑的模样,支吾不出一言半语。 楚云征见他浑身僵硬,知道自己又吓到他。可是这一次楚云征没有安慰的意思,而是让林墨自己消化。 营帐外夜色撩人,这样的景色真适合风花雪月。 第九十七章 ;未亡人 进犯边境的小股兵力抢劫粮食和民女, 在城里胡作非为。楚云征和林墨二人到此地很快商量好行军计划,由楚云征带领主力正面迎击敌人,林墨和十几个好手留守大营。大营的位置比较偏, 为了不惊扰百姓,把他们卷入战火,楚云征没在城里安营扎寨。 楚云征用兵神速,势如破竹, 进犯的小股兵力完全不是他的对手。他带兵凯旋而归, 还没回到大营就看到火光冲天, 浓烟滚滚。营地只有十来个士兵和手无缚鸡之力的林墨,楚云征心里一紧,狂抽坐下良驹如离弦之箭奔射而出。 大火绵延烧毁营帐, 林墨伏地咳嗽,滚滚浓烟灌入肺部, 让他呼吸困难。就在不久前, 楚云征带兵离开之后, 一只不明队伍袭击营帐。来人百余, 军中十几个人对付吃力, 林墨启动营帐内的陷阱,勉强拦住他们的脚步。但很快就被攻破,那些人简直就是亡命之徒,搬运军中粮草,点火烧毁大营。 楚家军的旗子被砍到在地,卷入火中。真实的杀|戮在眼前展开,林墨看着飞溅的鲜血,耳边是刀戈之声。战场的残酷笔墨写不出千分之一,死亡的气息从来没有像现在这般接近过。林墨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不去思考除了战斗之外的事,指挥十几个人步步后退,直到无路可退。 被人逼到墙角,护着林墨的人都倒下,只剩林墨面对凶狠的敌人。 军队里竟然有这种小白M.daminGpum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