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好像它心爱的玩具,突然被人伸手夺走一般。 若是换做别人的话,估计现在已被金铃一顿暴力小拳头打残了,但是我身为她的主人,她也只是示威性嘶吼几声,并不敢把我怎么样。 这一路上人多眼杂,我沉思少许,拉着金铃的胳膊兜了几个圈,最终找到了一个没人的隐蔽地方。 然后我从袋子里拿出一个瓷碗,放在地上,又把自己的袖子撩开,忍痛用刀子在胳膊的动脉上切开一条口子,鲜血狂涌而出,流满了瓷碗。 我拿出一张止血符拍在伤口上,念了几句咒语,灵光一闪之下,伤口顿时恢复如初,又拿起地上的瓷碗,递到金铃面前,笑骂道:“看看你干的好事,我要是再晚回来几天,整个连海市的鸡都得被你吃光不可,不就是饿了想喝血吗,忍一忍,等我回来不行吗?” 话虽如此说着,金铃杀鸡喝血这件事我也有脱不开的责任。 她本就是一具僵尸,想要保持尸体不腐,必须依靠鲜血来维持自己的生机。 我不在的这几天,她饿极了没有血液可食,外加上没有我的命令不敢主动吸取人血,最后才把目标放在了鸡的身上。 毫不客气的说,如果整个连海市的鸡都被它吃光,没有了血源补充,她还真没准张嘴咬人呢。 一旦到那时,人们被它的尸毒感染,一传十,十传百,恐怕整个连海市人人都得变成僵尸,群魔乱舞不可。 我现在已经达到了日游的境界,血液中蕴含的法力极为浓郁,金铃鼻子嗅了嗅,感觉到血液内传来的磅礴法力,不禁目光火热,迫不及待的从我手中抢过瓷碗,如同见到了山珍海味一般,仰头大饮起来。 一口气喝完我的血液后,金铃的脾气终于不再暴躁,而是露出了心满意足之色,甚至还主动靠近我,拉着我的胳膊嘴里咿咿呀呀的诉说着什么,一举一动,神情间尽是讨好的模样。 我摸了摸鼻子有些哭笑不得,它的尸语我一句也听不懂,不过看她的表情,大致一估摸,无非是想让我再放点血给它喝吧。 我上下打量了金铃两眼,发现它全身都是凝固的鸡血,腥气刺鼻,头发也乱糟糟,眉头一皱,便领着它去买了一身衣服,随后又走进一家理发店,简单的给它修理一下头发。 这一遭下来,虽然没花上几个小钱,但金铃从头到脚就已经焕然一新了。 此刻,只见金铃上身穿着蓝白色条纹的长袖,下身是淡绿色的紧身裤子,脚蹬一双马靴,露出的小麦色皮肤给人一种健康活力的感觉。 乌黑的头发卡成一束马尾巴,一晃一晃的,像一只燕子在飞舞,圆圆的脸蛋儿,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炯炯有神。 我对此非常满意,然后买了两瓶酒,这才拉着金铃的胳膊,哼着小曲返回了纸扎店。 回到老街区后,隔着大老远,就看见余半仙懒洋洋的坐在纸扎店门口,双眼都快眯成一条线,肆无忌惮的打量着过路的小媳妇大姑娘,还有一帮老掉牙的老婆婆。 这时余半仙突然眼睛m.DamInGpuM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