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条理清晰,声音清脆又娇憨。 厌西楼情不自禁被镇住了,他忍不住又多看了一眼小器灵,一下抱着她,然后开始在屋顶上跳跃。 这村子非常大,看得出来以前富得流油,所以才能建得这么大,快赶得上一个小镇了。 厌西楼心想,挖人参竟然那么赚钱吗,那等他们离开这镇子,要去附近山上挖点人参卖。 要是挖到什么千年人参,万年人参的,那不就发财了?! 早知道离开青璃山前找人先挖个几麻袋的人参! 鹿雁犹豫了一下,在心里问富贵:“你能不能把你说的什么原书内容全部告诉我?” 所有的东西,都在书里可以找到,那就不用每次富贵再告诉自己了,毕竟,富贵不太聪明,她可不能这么不聪明,她要变得更更更聪明点才行。 富贵真的觉得它的第一个主人很不简单,短短还不到一天,智商蹭蹭蹭往上长,至少比那只八尾天狐智慧一百倍,第一次寄主就遇到这样智慧的主人,真的让它内心感动。 “好!” 所以内心感动的富将原书内容全部灌输给鹿雁,“不过有些内容书中并未详细描写。” 这一下子,鹿雁知道了许多小秘密,比如澹青枫最怕鸡,比如灵心的二师兄萧焕云和灵心还偷过情,书中还详细描述了具体过程。 鹿雁单纯空白的人生一下子被各种消息填充满了,她的三观在这瞬间也被刷新了。 鹿雁发表幸福的感慨:“富贵,我学到了好多东西啊!” 富贵沉默了,富贵忽然想起了书里有少儿不宜的东西,但只要他假装不知道就好了! 鹿雁幸福地吸收新知识的时间里,厌西楼吭哧吭哧抱着她在屋顶上到处乱蹿,这些僵尸都长一个样,灰眼,行动僵硬,都很丑,就没一个好看的,当然,也没丑得让人眼前一亮的。 “咦?” 厌西楼忽然发出疑惑的声音。 正在努力学习变聪明的鹿雁立刻就问:“怎么了,是不是有什么重要发现?” 厌西楼:“那边有间屋子,屋子外有两只僵尸在那站岗。” 鹿雁立刻就说,“那我们偷偷去那间屋子里看看,” 不管是主动还是被迫,反正厌西楼是很听鹿雁话的,他抱着她轻盈无声地跳进了院子里,一进去,他就打了个哆嗦—— 这屋子里,到处都是血,还有碎肉残骸,连人的脑髓都在地上流淌着。 ‘叮铃铃,叮铃铃——’ 屋子里传来一阵铃铛的声音。 鹿雁觉得十分好听清脆,对于她来说,也是新奇的,她忍不住凝神听着。 但这铃铛的声音对于厌西楼来说就有点不怎么好听了—— 屋子里有一只僵尸步履僵硬缓慢地一步一步拖着身体走出来,阴暗的屋子里,他的身影由下而上,慢慢清晰。 这僵尸身高八尺,浑身沾满了血,衣服已然看不出原来的颜色,随着他走出来,他的上半身也显露出来,在他的脖子里竟然挂着一颗人脑袋。 是一颗女人的头颅,由耳朵里穿过绳子悬挂,这女人闭着眼,即便已经面目青白染血,但依稀可见往日的貌美。 她的头发上插了一根簪子,簪子上挂着一只银铃铛,那‘叮铃铃,叮铃铃’的声音就是随着僵尸走动传过来的。 而这僵尸……面容消瘦发青,眉眼却生得清隽,只是此时嘴唇发乌,双M.DAmINgPUM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