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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晓灵:无声飞驰的光影(二)


悦色地向着步至荔园门口的晓灵招手。

    「你在公眾地方可不可以不要叫我带银吗?我早改名字了。」晓灵有气没气的说。

    「嘻嘻,对不起,习惯了。」阿芳挠挠头发,一脸抱歉。

    「好啦,我们第一站先去哪里?」

    「我想去探望天奴。」阿芳拉着晓灵走。

    眼看阿芳一身悉心打扮,晓灵庆幸自己没有偷懒。她穿着现在最流行的深蓝色牛仔喇叭裤,配搭白色的露腰上衣和黑色松糕凉鞋。阿芳身高只有一米五,比晓灵矮半个头,穿上鞋后与晓灵差不多。亦舒果然说得没错,每位少艾都是阿修罗,在争艳斗丽方面总不遑多让。然而竞争归竞争,她们是最好的朋友,没什么事是对方不知道的。虽然母亲叮嚀她对任何人说话也该有保留,但对着阿芳,晓灵的防范之心总是无。

    首先迎入眼眸的是大象园。大象天奴是乐园的明星,每天受着围观者的爱戴,群眾一个接一个拋香蕉到框内,天奴缓慢地移步,用长鼻捲起食物,群眾继而拍手叫嚣。天奴居住在数百呎的圆框内,有一条鸿沟隔开人群与动物。虽然是露天的园区,但这里对身形庞大的天奴来说还是褊狭。天奴原属马戏团,后来被运至荔园。据闻牠来港时约四岁,屈指一算,天奴现时约三十岁了,是一隻成年象,是一隻孤独的成年象。

    「牠很可怜,没有朋友的陪伴。」晓灵下意识地退后几步。光是观赏动物已让她感到歉疚,剥削了,她觉得自己与那些拋香蕉给天奴吃的人是一伙的,她不想站在框外加剧了牠的寂寞。

    「拜託,牠是明星象,多少人特意来看牠。」阿芳理所当然地道。

    「但人类不懂象话呀!我们根本不知道牠是不是真正的需要,可能牠不需要香蕉,而是而其他物质或是非物质的东西。」

    之前电台请来一名动物专家受访,他指大象的主食是枝叶与野果,香蕉只是零食,牠们吃太多的话会吸收过多的糖分,容易造成营养不良,甚至痴肥。不过晓灵没有解释太多,每每理据力争只会让阿芳觉得她是刻意地针锋相对。人类的朋辈间存在竞争的心,不知大象会不会同样好胜,晓灵居然同情天奴来,有竞争好比没得竞争。

    「如果天奴不在这里,牠依然跟着马戏团生活,每天被逼玩球、用鼻掛呼拉圈。你知不知道,天奴来香港的时候,脚被铁鍊锁住。牠在这里已比以前好多了。如果把牠放生,待牠老了,没有价值的时候不是被人道毁灭,就是被流放野外。你想像一下,一隻被人类豢养了多年的大象怎么会跟其他野生象争食物呢?现在牠不用担心找不到食物和水源,也不用被其它野兽攻击。相对之下,这里不就快活多了吗?」

    「也对。」晓灵挑挑眉,表示同意地和应。阿芳的话也不全无道理,自由毕竟是要付出代价的,天奴最起码是得到温饱的,生存的基本条件是被满足的,就算吃的东西是不利健康的,也起码有得吃。她不知道两人为何会为了一隻大象而争论,明明今天是来放松的,结果一下子就把气氛搞僵了。晓灵了解阿芳的性格,温柔的腔调背后藏着要强好胜的内在,她不会投降,唯有自己示弱。

    「但说到底,天奴只是一头象,我们做不到身同感受的。」阿芳似乎也察觉到气氛的不妥,语气柔和起来。

    「也是反正牠已经在这里了,假设性的问题再议论下去也得不到结果,毕竟这些全是空谈。」晓灵轻皱眉头,什么只是一头象,这是什么言论,但她无心纠缠于这个说不清的话题。

    「这是牠的宿命。」阿芳点点头道。

    「这是牠的宿命。」晓灵定晴盯望着天奴,有感于怀地覆述。

    两人边说边走,阿芳拉着晓灵的手跑向到大象园旁边的小卖部。

    「我们买香蕉给牠吃吧!」她兴高采烈地摇着晓灵的手。

    「我不要。」晓灵微微摇头,她不想助紂为虐,也不想全日带着愧疚玩乐。即使认同天奴现在的处境可能是,晓灵也不愿作加害者,让牠的健康恶化。

    「一场来到,你不是这么扫兴吧!」阿芳撒娇的摇着她的手。

    「你餵就好。」晓灵把她的手挪开,用坚定的眼神来劝服她。

    「好吧。」她呶呶嘴道。阿芳转身买过香蕉后,兴高采烈地在人群中突围而上不停尖叫来吸引天奴的注意力。

    大象跟金M.DaMINgPum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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