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不是傻。但听说区连能确保他们不遭到赵云的骑兵冲击,确保他们在骑兵的威胁面前绝对安全,他们才同意了。 …… 很快,战场上一边鼓角喧天,一边海螺呜鸣,十几万人如狂潮怒涛,毫无花哨地发起了对向冲锋。 鼓角自然是汉军这边提振士气的军乐,也便于长枪兵方阵调节步调、踩着鼓点保持队形整齐。 海螺则是林邑人用的军乐乐器,南海周边湿热,又少耕牛,连皮鼓都几乎不会造,造出来也容易受潮发霉,所以他们都习惯了吹海螺助战。 大部分海螺声音不够嘹亮及远,就得很多人一起吹。以至于十几万人的漆色蛮兵队伍当中,吹海螺的零零散散居然有好几千人,而且是散落在军阵之中的,看起来就毫无纪律阵型可言。 这些拿了海螺的蛮兵,不便再握持猎叉等长兵器,或者是配滕盾,便只能拿一柄柴刀就上了。 偏偏他们还没怎么见过世面,不知道汉军堂堂列阵而战的凶险和威力,这才有胆量凭着血气之勇仗着人多势众就乱撞。 “噗嗤——噗嗤——” 鲜血飙飞之声,瞬间不绝于耳,与之伴随的还有连绵高亢如云的惨嗥狂叫。 一柄柄只有两丈长短的灌钢四棱锥枪,就这么冷静嗜血、毫无花哨地捅进一排排昆仑奴蛮兵的身体,残忍搅动,飞快拔出,而后再次机械整齐地攒刺。 每一轮的捅刺,都伴随着肋骨断裂的闷响和肌肉撕裂的牙酸摩擦。拔出的时候,随着鲜血一起喷射而出的,还有混合不明的内脏碎块。 一批批的昆仑奴蛮子,就这样被高效收割,对面的汉兵却如同坚定的杀戮机器,机械而重复,眼睛都不眨一下,除非是直接被血泉喷到眼睛上。 如漆的狰狞形态,让汉军士兵内心对于杀戮同类的负罪感降到了最低,因为缺乏见识,他们一辈子都没见过这样的野人,他们内心甚至觉得这都不是跟自己一个物种。 虽然这种想法严格来说是不对的,但不得不承认在战场上,这有利于降低士兵们的心理负担。 而且野兽一样赤身不穿衣甲的状态,加上漆色肤色与鲜血之间的对比色差,终究不如淡黄色和白色皮肤与鲜血之间的色差来得明显。 所以很多蛮兵纵然被杀得浑身浴血,对面的汉兵感官刺激也不强烈,注意力不往这上面想就很容易忽视。杀着杀着越来越顺手,就愈发士气高涨,全部成了机械冷静的战争机器。 肉搏收割的同时,双方的弓箭手也拼了命地瞄都不瞄就胡乱朝着前方覆盖放箭。 汉军在远程武器方面,倒是也跟这些蛮子差不多,居然用的是交州产的麻弦弓为主,弩的装备比例极低,在北方战场这两年大显神威的神臂弩,赵云更是几乎没有装备。 牛筋弦的远程武器,虽然弹性势能巨大,箭矢劲力霸道,但终究是太怕极度湿热的气候环境,老化太快。 而赵云既然知道这儿的蛮子都不穿衣服,对于无甲单位,麻弦弓射出的箭矢穿透力也已经足够了,何必强求用弩呢。 双方都是清一色的麻弦弓对射,火力一样的孱弱,杀伤效果却截然不同。 汉军士兵至少普遍穿了皮甲,军官和将领甚至还有护心镜或者胸甲等重点部位的金属防护,里面还衬棉麻的薄薄衬衣,以免甲胄擦伤皮肤、并适度提供缓冲。 这样的防御,对于五十步外就威力大减、八十步外破甲能力几乎为零的麻弦弓,已经是绝对够用了。只要不被淬毒箭矢直接射中手足脸面皮肉,就没有大碍。 火力倾泻交换之中,一批批密集的漆色蛮兵被成片射倒,随后被混乱的战场践踏环境收割毙命。 “杀!杀!杀!” “大汉万胜!杀光这些侵犯大汉疆界的蛮贼!犯我大汉者虽远必诛!” 血腥的步兵阵战只持续了短短一刻多钟,潮水一样狂涌而上的蛮兵被如同磐石砥柱一样的汉军大阵反击拍碎,尸横遍野。 为赵云统领这支步兵中军主力的,乃是赵云麾下的魏延。魏延也不骑马,而是挥舞着双手大刀,坚定地跟着部队步战督战。 他的大刀已经砍缺了口,此战可谓他跟M.DamInGPuM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