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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最尴尬的遭遇(一)


,如果贸然走在大街上,可能会很不方便,我不喜欢被人团团围住的感觉。”我不是故意这么说的,并不是因为我现在的名气高就耍大牌,而是现在我的出行没有汽车真的很不方便。虽然香港经常塞车,但总比走路赶小巴快吧,加上狗仔队的骚扰和被歌迷影迷围住的隐忧,使我动口提出了我的要求。

    “哦,原来是这样啊。没关系,半个小时后,我亲自开车来接你。”王经真是个好说话的人。

    挂下电话后我有点飘飘然的感觉不由自主的得意起来,没想到竟然是王经导演打电话找我,以我现在的情况来说这一定是件好事。虽然成功的人最忌讳的便是骄傲,但是偶尔的自大可以平复心里的压力。

    听王经导演的口气,这次可能是件比较严肃的事情。我来到卧室里,看着衣柜里的衣服,还是那么稀疏的几件,不禁感叹自己的衣服还是太少了。其实当名人也不是件什么好差事,如果你是超级偶像,那就更需要注重穿着了。香港每年都会有最佳衣装大奖,不过看来这个奖项跟我是毫无缘份的了。

    在香港后我很难去商场买衣服,如果以前有什么购衣的需求,都是公司帮我解决的,看来我对衣装的搭配和衣服的口味都有待提高,以后可不能在这方面栽跟头。

    那些好莱坞的大牌明星身上的衣着永远在变幻着,在公众面前穿过的衣服就意味着这件衣服将永无见天日之期,可怜地被打进衣橱里的冷宫。明星的衣服只能穿一次,不知道这是什么时候兴起的规定,不过这样却养活了许多服装饰计师。

    东挑西选后终于选中了一套,那是我现在衣橱中售价最昂贵的衣服。服装款式是汤姆克鲁斯在《不可能完全的任务2》里所穿的衣服的造型。(我并不是阿汤哥的fans,只不过那套衣服实在太帅了)

    当然我买的这件不是阿汤哥穿过的那套,因为我比他高。而且影星穿过的衣服价格不知道要翻多少倍,这么贵的衣服我当然不可能只买来看,况且我又不是那种喜欢收集别人穿过衣服的有着怪癖喜好的富豪。

    这件衣服还是我托梦瑶帮我买的,作为我送给自己十八岁的生日礼物。梦瑶原本说要送给我的,可是我却执意要自己花钱买。男人都爱面子啊!这结果当然是花钱花得我心里都在滴血。天啊!几万块!在内地都可以买辆小汽车了。

    我知道为什么好莱坞那些顶级明星的片酬要收几千万美元一部了,这种奢靡的生活方式如果没有大量的金钱做后盾怎么维持得了。而且现在也是有很多刚出道的新人,公司打一开始就大把大把地往他们身上用钱,他们也用得心安理得,渐渐地陷入到了名牌攻势里。习惯了开跑车住豪宅穿名牌等生活方式,他们更是负债累累,完完全全的变成了公司的赚钱机器,逐渐失去了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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