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望都失去一次对情人的迷恋,可是回忆总是夸大了昔日的爱情,那不离不弃的誓言,大概早被抛到脑后了吧。馥汀兰对于沈安之来说无非是个家破人亡,被街坊四邻恐惧的吃了家人的怪物,可谁想,馥汀兰真的就成了一个不老不死的怪物,她彻底被世界抛弃了。 自从馥汀兰被沈家拒之门外,沈安之也如人间蒸发般,再未出现,哪怕是在京海城的一次偶遇也不曾有过。 馥汀兰无数次夜里对着深黑的夜呐喊,自己做错了什么,让她一夜间失去了所有,她失去了家人,失去了爱人,甚至走到熟悉之处,都会被众人嫌弃,跟随她的只有流言和诅咒。每一次人们将她推向更深的深渊,那一夜的噩梦都会再次向她狠狠袭来,她一个人躲在角落里恐惧得浑身发抖。 她忧郁成疾,不再衣着端庄,不再满眼风光,像一个丢了魂的精神失常的患者一样,整日在京海城的街道游逛。铃铛含着泪跟随在她身后,求助过去受过馥老爷恩惠的人能够帮帮小姐,却不想人心往往是最难测的,就如现在很多人流行说的一句话,“人们都喜欢锦上添花,不喜欢雪中送炭”,甚至上演墙倒众人推的角色是那个曾经自己帮助过的人,馥家除了密室里的东西,都被这些最熟悉的陌生人洗劫一空,慌乱之下,直至危险将至,她们都不曾注意到。 事实上,那危险一直都在,阴谋就像一双眼睛一直死死的盯在馥汀兰的背后。而后的许多日子,馥汀兰都是在被追杀和逃亡的路上。 一日,铃铛正在药铺给馥汀兰抓药,听见当街一声响亮的枪响,当她跑出药铺时,看到馥汀兰的胸口中枪倒在血泊中,任她哀嚎也唤不回小姐的一衍生息。 铃铛为馥汀兰办了丧事,花了三倍的银子才找到男工愿意帮馥汀兰下葬。她哭成个泪人,手里捏着将一弯泥土久久不愿意放在棺木上。 “小姐,当初是馥老爷把我从街上捡回来的,我生是馥家的人,死是馥家的鬼,没有你们,铃儿也不知道能去哪里,让我随你一起去吧!” 铃铛当年是被馥家老爷在大街上收留的孤儿,没有家人,从小跟在馥汀兰的身边,情同姐妹。正当铃铛要一头撞死在棺木上,馥汀兰突然从棺材中坐起身,黑暗里,她手心里突然透着古钱币形态的血色光芒,甚是恐怖,吓得男工们扔下铁锹四处散逃。当那光芒散去,那明明是铃铛亲手清理枪伤的胸口竟然毫发无伤,铃铛被吓得晕死过去。 从那一刻馥汀兰真正的苏醒了,她知道了自己不死之身的秘密,这一切与刮伤她的铜钱有关,包括家人的失踪和自己被追杀,一切的起源都是它。当一个人跌入绝境,却心中有所念,当这个“念”化作执念,便会变成另外的样子。从那以后馥汀兰被找寻家人和真相的执念掐住了脖子,从极度深悲中被唤醒,这个遭母复仇的默勒阿革洛斯竟然复活了。她恢复了优雅的外表,看上去还是过去那个大家小姐,铃铛醒后惊喜交加,听了馥汀兰的遭遇,与馥汀兰抱头痛哭。 “铃铛不相信小姐是恶魔,你永远都是铃铛的小姐,只是被恶魔害了,铃铛愿意跟随你一生,跟你一起抓住那个恶魔。” 铃铛继续操办了丧事,掩埋了那个曾经装着馥汀兰身体的棺木,在馥家老宅发丧后哀嚎几天几夜,终于平息了馥汀兰死而复生的消息。 经过几次搬家,终于馥汀兰过上了安稳日子,而随着“馥汀兰”的死,危险似乎真正解除了,馥汀兰和铃铛又回到了老宅,那时候已经是四十年后了。随着铃铛的衰老,馥汀兰依然面貌如初,彻底证实了她不老不死之身的猜测。 当我被动接受馥汀兰的不同是在十六岁,我也是在那年剪断了长发,变得无比叛逆。原来她真的不爱我,或许她那冰冷的眼神就是在一直埋怨我成了她的软肋。软肋……或者说我想太多了,她哪有什么软肋,我不相信活了上百年,还有什么想不开,她早不在乎家人的消失,不是也一样忘记了沈安之,一样情感不能自持,找了旁人才生下了我。 我十分不喜欢用这样方式讲述故事,但是我的母亲真的太特殊了,我很想把她讲得神气活现,如果不努力讲清楚她的身世,恐怕读者很难理解我与她的关系为何会如此糟糕,那么一定请大家原谅我的赘述。读到这里,大概很多人都想看到我与馥汀兰的日常,那么接下来的这顿周末午餐,就大概是我们的全部吧,或者更确切的说是这顿饭之前我心中的全部。 我喂完了狗,故意没有洗脸,蓬头垢面的出现在宅院天井的客厅里。绕过天井,踏着甬路向西侧是一明两暗的房舍,其中暗的两间是馥汀兰的茶室和书房,另一间是她的书画室,透过窗子可以看到一大张黄花梨的桌案,上面磊着各种名人法帖,数方宝砚下压着几幅还未干的笔墨,其一侧矗着一个汝窑花器,讲究的插着几囊茶花和栀子。再向前则是后院,大株玉兰花兼着冷翠墨菊透出院中的异香,绕过这潭点缀,才到了用餐的小室,上围也是一处小天井。 还没进入就听见黑胶唱片机音色纯正的放着老曲,当我一双叮当猫拖鞋不和谐的踏入老砖铺设m.DAMiNGpuM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