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曹晓寸步不让,敢情是女朋友在场面子上过不去啊!
“明白了!输人不输阵嘛!所以老四就答应下周末球场上一决高下了!”方扬笑着说道。
“没错!咱不能让媳妇看笑话啊!”曹晓说道。
“可是下周末你不是要在女朋友面前上演更大的笑话吗?人家可是校足球队的!”迟云飞毫不留情的当头泼下一盆冷水。
韩松面带愁容,点头说道:
“问题就在这。胡天下周肯定会邀请那些校队的队友一起组队和我们踢,而我们这边就我跟老四,还有今天一起踢球的305寝室几个哥们愿意帮忙上场,可实话说我们水平还是差人家一大截啊!”
韩松没有将迟云飞与方扬考虑进去,迟云飞向来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体育运动几乎与他绝缘;而方扬——准确的说是方扬的前任——情况也差不多,他和迟云飞的区别是他既不爱运动,也不怎么爱读圣贤书。
说到人选问题,曹晓的眼睛忽然一亮,目光投向了方扬,兴奋地说道:
“老大,你不说我还差点忘了,三哥的脚法相当不错,那天我亲眼看到的!我看三哥可以作为我们的一支奇兵!”
曹晓开始唾沫横飞地向韩松描述前几天自己见到的情景。
那是方扬刚重生那天,他以受伤为由请假在宿舍休息,其实是在红岩俱乐部的论坛上搜集情报,五花八门的信息看得方扬脑袋有点疼,他就站起来想放松一下,刚好看到曹晓放在宿舍一角的足球,于是饶有兴趣地过去颠球。
前世方扬是个狂热的足球迷,他的偶像是罗纳尔迪尼奥,自己也经常对着视频资料模仿小罗以及其他一些球星的招牌动作。也得益于他天才的大脑,诸如小罗的“牛尾巴”、齐达内的“马赛回转”和伊布的“蝎子摆尾”等等,他都能很快就练习得惟妙惟肖。在空军的时候,方扬和战士们踢球也鲜有败绩。
而那天曹晓逃课溜回来打游戏,就看到了方扬颠球的一幕,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曹晓根本无法相信将近三年从来不踢球的方扬会有如此细腻的控球技术,那天他还兴奋地拉着方扬问这问那,被方扬搪塞过去了。
今天曹晓也是气迷了心,压根没想到这件事,刚才韩松的话一下子提醒了他,自己宿舍还有个脚法一流的家伙呢!
听了曹晓的话,韩松也不禁意动,韩松最担心的就是胡天和校足球队的人敞开了踢,将自己这方打成了筛子,灌个十比零十五比零什么的,那就真是一个天大的笑柄了。如果方扬的脚法真像曹晓说的那般细腻,那比赛时自己这方至少还有能有一个点能给对方造成威胁,那对方就不敢放开手脚全线压上来进攻,这样想必就不至于输得太难看了。
想到这,韩松高兴地说道:
“老三!看不出来你这么有运动天赋啊!一起住了三年,哥几个一直以为你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宅男呢!那没说的,下周末比赛算上你一个!”
方扬笑着说道:
“必须的呀!兄弟同心,其利断金!”
几人躺在床上聊着聊着,开始大家都很兴奋,韩松和曹晓一直在讨论下周用什么战术,迟云飞和方扬偶尔也插两句嘴。慢慢的,大家说话的声音越来越低,一会儿工夫,宿舍里就传来了此起彼伏的鼾声。
方扬却依然没有丝毫的睡意。重生已经三天了,他是该好好思考一下未来的规划了。现在他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还是红岩俱乐部论坛,但是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纨绔方扬在这个世界上是不存在的,这也更加激起了方扬去深入调查的欲望,当然,现在方扬还不具备进行更深一步调查的条件。
想来想去,方扬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自己当务之急是要赚到一笔钱,先将酒吧这个卖身契给解除了,然后辞职。他始终不习惯给人打工的滋味,更何况方扬有前世那么多的知识储备,加上自己三年先知先觉的优势,干点什么不比给人打工强?
可是自己这一世就是一个穷学生,而业余时间又几乎全部都花在酒吧的工作上了,短时间内从哪里弄到一笔六千块的“巨款”来还债呢?
方扬陷入了深思之中。
唱歌算是一条路子,方扬相信,只要自己愿意转职当驻唱歌手,老板周卫强一定是求之不得,给自己的待遇也肯定不会低,一到两个月时间绝对可以把债还清。可是方扬还是嫌太慢了,而且唱歌这个事儿偶尔为之还行,如果让他成天抛头露面登台表演,还真有点接受不了。
想到唱歌后,方扬忽然思路大开,想到了一个来钱的捷径,整个人顿时精神了起来。方扬一下子坐起身来,从包里找出纸和笔,拧亮床头的小台灯,伏在被子上奋笔疾书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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