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欢姐所说的“最后的机会”,是指元墨手里那截阿九题诗的衣袖。 卫子越不止一次想请元墨转让,并在昨晚开出了一百两黄金的价码,欢姐险些当场晕倒,元墨也快神魂出窍,但还是冷静地拒绝了。 “你鬼上身啦?被人下降头了?中蛊啦?”卫子越走后,欢姐又气又急,“那是一百两黄金啊!黄金啊!够咱们撑好几年的了!” 岂止是撑好几年呢?这笔巨款只要运用得当,比如再找到才貌双绝的新人,那就可以将拯救红馆于危难之中,重新给大家找一条活路! 道理元墨哪里会不懂? 可是! 这截衣袖上的诗是谁的?是姜家家主啊! 尊贵的家主不知是忙得腾不出手收拾她,还是忘记了她这一号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反正眼下还没有来对付她,尚算安全。可是,如果他知道她把他男扮女装时的题诗卖给了别人…… ——她的每一根骨头都会被拆开来下油锅炸至金黄酥脆吧! 昨晚卫子越已经来红馆,并且和阿九告过别了,即坐在青壁下睹物思人,直到天色微明才离去,没想到此时又出现在了他的老位置上。 “卫兄不是今日起程吗?”元墨讶然问。 “往扬州走的是水路,船过平江,忽然看到红馆,便上来看看。” 一夜没睡,卫子越脸色有些苍白,眼下也有明显的青黑,望着青壁,长叹一声,“此去真不知何日才能再见了……” 比起第一次来红馆的时候,卫子越明显瘦了许多。原本面如冠玉,有一股轩昂之气,谁也不放在眼里,现在平添三分憔悴,倒显得成熟了几分。 想来卫公子金榜题名,本来只是想在乐坊结识几位红颜知已,给人生留下一段精彩的记忆,结果没曾想到,一见阿九误终身,心都碎了。 “情”这个东西十分神奇,元墨请教过许多人,答案各不相同。 欢姐说:“那就是男欢女爱的借口,男人想女人,女人想男人,就叫做‘情’。” 红姑则说:“呸,都是骗人的,就跟醉酒一样,都是自己骗自己。” 云姨说:“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元墨不懂。齐叔解释:“水有千千万万,但除了沧海的,别的都不是水。云有千千万万,但除了巫山的,谁也不是云。人也有千千万万,但除了那一个,旁的都不对。” 元墨更不懂了。 后来,她长大了,懂得更多了,看得也更多了,大约明白情是怎么回事了。 那就是:忽然有一天,王八绿豆彼此看对了眼,我觉得你最英俊,你觉得我最美丽,两人便乐淘淘甜甜蜜蜜去也。又忽然有一天,相对一看,发现对方王八还是王八,绿豆还是绿豆,便从此不喜,相忘于江湖。 所以她真想告诉卫子越,你其实是幸福的,因为你永远没有机会发现对方是只王八。 她编的那个故事,卫子越信得死心塌地。阿九是不属于凡尘的龙女,对他来说是莫大的安慰,因为龙女注定得不到的。 这是红馆唯一的贵客,姑娘们轮流献殷殷,希望能哄得他欢心,他却谁也不要,倒是和元墨还聊得来——不聊别的,专聊阿九。 这个话题对元墨来说相当痛苦,搜肝沥胆地回忆那位家主大人平日里的喜好,越回忆越觉得毛骨悚然,其实明明有那么多不对的地方,她却全都视若无睹,执迷不悟。 阿九的衣领m.daMiNGPuM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