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一进到屋子里,周氏一下子闻到了药味,而沈翠今日出去的匆忙,喝完药的碗还放在屋里的桌上,她不怎么喜欢小二进出自己的房间,所以那碗便还没有收起。 所以便是穆二胖不说,心思细腻的周氏也就一下子知道了。 见瞒不住了,沈翠便只好道:“就是身上带着病,今天才算是好了,所以前头才没想着使人给你捎口信,捎了口信你肯定直接来瞧我……没得让你知道了跟着一起操心。” “原我说闻着娘身上隐约有点药味儿,我还当是自己闻错了。” 虽然婆媳二人如今看着还是跟姐妹似的,但沈翠的年纪在这个时代确实不算年轻了。 周氏仔细问了大夫看过了,也吃了好几天的药,又端详了一阵沈翠的面色,这才放下心来。 他们刚在屋里坐定,周氏的两个丫鬟才进了来。 两个丫鬟一人胳膊上挎着一个硕大的包裹,刚就是取东西去的。 沈翠看着挑眉笑道:“你这是要搬来跟我住?” 周氏笑道:“娘要不嫌我挤,我回头收拾一阵住过来也成。不过眼下嘛,这却不是我的行李,而是我给您和二胖带的东西。” 说着话,周氏起身帮着丫鬟把包袱放在桌上打开,里头的东西跟周氏当年离开青州府时私下准备的差不多,就是给沈翠和穆二胖的衣裳和鞋子。 当然了,现在的周氏不仅是官太太,自己的小生意也做的越发红火了,手头宽裕了,所以她准备的衣物的档次也提高了不少。 她先拿出青色袄裙在沈翠身上比划,“从前只会裁衣,却不会绣花,给娘做的衣裳太素了。这三年总算是学了一点,就给娘的衣裙上绣了兰花。穿着更显年轻些。” 后头她拿起穆二胖的袍子,为难道:“二胖的估计就不大合身了,娘虽然在信上说了,我是真没想到瘦了这么多。” 穆二胖说没事儿,“宽宽松松的穿着才舒服呢。” 周氏说这哪儿成呢? “你如今可是举人了,穿着不合身的衣裳多不好?这京城呐,好些人都是先敬罗衣后敬人。” “那我去跟小二要针线?” 周氏笑着说成,“我当场给你改。” 丫鬟说要代劳,穆二胖习惯亲力亲为,就说不用,自己去就成。 他出去了,周氏又催着沈翠把新袄裙换上,把身上带着药味的袄子给脱下来。 沈翠进了屏风后头,周氏没让丫鬟去服侍,自己跟着过去,亲自帮她一道把外衣脱了,又帮着她系新袄裙的系带。 这人呢,有的是分别久了,感情就淡了。有的人则是正因为有过分别,所以越发珍惜聚在一起的时候,越发亲热。 周氏显然就是后者了。 尤其是这三年来,她跟各种阶层、形形色色的人都接触久了,越发能分清好坏了,便越知道前头沈翠把她当女儿那般,带在身边教养的一番苦心。 而且上京后的这些时日,她虽然不用和穆云川分隔两地了,但穆云川依旧是早出晚归,夫妻俩只有早晨和晚上那么一会儿工夫可以相聚。 所幸,沈翠跟她说要找些事情做的教诲,她一直没忘,加上穆云川也没干涉她这方面的自由,所以他忙,她也同样不得闲。 两人早上一道吃了早饭,就各自出门,晚上入夜前差不多时候回来,再一道用个晚饭,说上会子话。 虽然依旧称不上多甜蜜,但也称的上是相敬如宾。周氏所求不多,对这种日子十分满足。 而反观其他人——像穆云川同届考上的那个榜眼,跟他一起入翰林院当了同僚。 那位榜眼年纪比穆云川年长几岁,已经快到而立之年了。 他的妻子也是他微末时娶的,出身还比周氏好上不少,是小富人家的小姐。 但是她就是那种守在后院一亩三分地的寻常妇人,丈夫早出晚归,她就怀疑他在外头另外安置了莺莺燕燕,一边以泪洗面一边身子每况愈下。 其实她只要想想,虽说老话常说‘负心多是读书人’,但读书人最重名誉,哪怕真有了别的想头,也不可能在刚得势的时候,就弄这样的事儿,抛弃糟糠之妻。还要官声不要了? 他们这些寒窗苦读半辈子的人m.dAMinGPum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