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知道。 什么米皮又薄又劲道又滑溜,什么面筋一咬开就爆出里面辣香味十足的汁水,居然洛阳城难得一见的黄瓜都出现在米皮里,种种传闻加起来一下就让米皮在城南名声大噪。 很多口袋里不差钱的人都想趁着晚饭之际来这里尝尝鲜,正好见识一下所谓的新派食物。 沈春芳和陆辰已经忙碌的脚不点地,尤其是沈春芳,起初的羞涩和稚嫩已经消失了很多,手里飞快的切着米皮,眼睛却时不时的看向了正在排队的人群。 现在她已经不再担心销量的问题,而是担心自己应付不了这么多人,担心带来的米皮是不是还能坚持到收摊。 米皮的大获成功让她开始对生活有了一点点的信心,不再是前几天那样的茫然和无助。 郑默穿着一身上等的湖蓝色苏锦,脚上是一双厚实的羊皮靴,身材瘦削,年约五十岁左右,背着手站立在队伍之侧,眼睛闭合之间,看起来有着文人的儒雅同时又兼具商人的狡诈。 他是五姓七望中荥阳郑家在洛阳的主事人,以前在隋朝之时,洛阳是国都,洛阳郑家在整个家族中风头很盛,只是大唐建立后,洛阳衰落,只能作为副都,许多家族中的子弟为了发展都迁移到了长安,洛阳这支声势就远远不如以前了。 不过即便如此,在洛阳的地盘上,依旧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郑墨走到哪里都受到尊敬,享有很高的话语权。 郑默本身学问并不高,却喜欢读书,尤其是喜欢和读书人在一起,也算是附庸风雅,同时出于家族利益考量,对于钱财和商业也都有所加重。 今天他本来在家小憩,听仆人说南市来了一个新出的食物叫米皮,非常的美味,正好他这几天肉食吃多了,正好感觉心烦,听说米皮爽辣可口,马上就带着仆人来南市过来一探究竟。 郑默并不需要排队,他的仆人正在队伍里缓缓向前,他也只要等到轮到自己的时候过去吃就完事了。 他的目光落在了案板之上,看着雪亮的菜刀将晶莹的米皮切成了一根根细条,然后盛放在碗里,放上那土黄色有着多孔的面筋,再缓缓的浇上鲜艳的红色辣椒油。 这一切都让他感觉无比的新颖,米皮的做法也和他以前吃的食物完全不同,他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吃上一碗品尝一下究竟是什么滋味。 “老先生,你慢吃,有什么需要尽管吩咐。” 当终于轮到他的时候,陆辰领着他来到了一张比较拥挤的桌子上,特意给他腾出了一个位置,让他坐下。 郑默点点头,坐下来,用欣赏的眼光看了一眼陆辰,感觉他和平时见到的那些伙计小肆都不太一样,更加热情更加自信。 不过他也没有多想,而是先飞快的夹起了一块面筋放到了嘴里,轻轻咀嚼。 霎那间,他的眼睛一下就亮了起来! 米皮那劲道爽滑,面筋的饱满韧性,辣椒油的刺激香醇一下就将口味刁钻的老食客给征服。 尤其是辣椒油,他还是第一次品尝到如此热烈而又让人欲罢不能的味道,想起以前吃的茱萸,他感觉那么多年都白活了。 郑默飞快的就将盘子里的米皮和面筋都吃光,看着盘子里剩下的红色汤水,仅仅犹豫了一秒钟,就飞快的端起盘子倒入了嘴里。 “交钱!” 郑默意犹未尽的站起身,却看到门口忽然一阵骚乱。M.DAMINgpum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