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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九章)


逗弄那隻可怜的小白兔,而没有更进一步的动作了。直到我就快要放弃了的时候,才意识到四人行这个小团体,原来我们都缺一不可。

    我好想回到以前的时光,纵使没有爱情的相伴,但昔日的那份温暖仍然佔据着心中小角,它的馀温登时唤醒了脑海里所有画面,使它们鉅细靡遗地在大脑中一一浮现。

    突然间很想念人在美国的睿哲、和不知在何处的盈君以及哲皓。

    我还相信着,相信我们还有团聚的一天──

    只是,现实总是不那么好说话,最后它仍然无疾而终。

    就像被迟缓光线照到的区间车,在回程时有种跑得有些缓慢的错觉。

    她们大概是累了,所以才会从本来嘰哩呱啦地聊着聊着,变成自顾自地在椅子上睡着了。独自坐在家伶身边的我,在此时仍留了一个人的空位在我们之间,不知道为什么,我认为现在的家伶需要这个空间。

    火车从缓慢的叩咙叩咙,进展成了飞驰的砰咚砰咚,接着要靠站时又变回了叩咙叩咙──它彷彿人生的起承转合,途中总是有靠站停下脚步的时候。而现在,我和家伶的关係,就是区间车靠站的时候了吧?

    在接近黄昏的时间里,夕阳把水田的顏色渲染成了金黄色,稻田水登时彷彿成了古希腊神话中黄金色的天火冥河斯堤克斯,它恰如其分地掌控了整个美景。

    看着眼前的美景,就像是看见被海洋女神忒提斯抓住双脚浸入天火冥河一样,那道让人感到心中有片广无边际的感动,就犹如希腊第一勇士──阿基里斯,他以那刀枪不入的神力,参与了特洛伊战争一样令人为之动容。

    「晚上……」

    有些娃娃音的口吻,让我从窗外的美景中回过神来。那是在其他人都睡着了的时候,家伶向我开了口。

    「我要去一中买东西,你要陪我去吗?」

    『……』

    是很久不见的名字了,一中街。

    那曾是属于我的交错之地──是家伶与侑真在我的生命中交错的交叉点。

    『嗯,好。』

    不知道是因为地点让人怀念的缘故,还是因为对象是家伶,又或者是她与侑真在一中街对我的影响太大了,使我没有多想便答应了家伶的邀请。

    我们在此时沉默了下来。

    彼此用沉默取代了尷尬,却为彼此带来了隔阂。

    火车停了又走、走了又停,在不知道进行到了第几次的时候,我们恍恍惚惚地抵达了台中火车站。因为车子和家伶停的地点不同,所以最后决定直接各自在一中街会合。

    还没全黑的天空也渐渐关起了灯,太阳与月亮的交接班在无形中进行着,令人天真地想像起,在云层上或许还有着我们不懂的世界,就像在心中存有连自己都搞不太懂的世界,它叫做爱情。

    也许让它就像白居易诗中:『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来如春梦不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会比较像爱情──在来的时候令人流连忘返、在去的时候却也令人回味无穷。

    它所带给我们的,却不及我们失去它时所產生的空洞──如果这就是爱情,那么我们追着这种无法被定型的东西,却只为我们徒增痛苦的话,那人们为什么还要追着它跑?

    在一面骑着车,一面吹着风时,我的脑海正在不停地翻腾着──有关于爱情,我想那是因为我们都迷恋上了它所带来的甘甜,而使我们忽略了一旦失去它时那悵然若失的空洞感。

    最终,自欺欺人的仍然是我们自己。

    其实是早就知道的──爱情究竟是什么的这个问题,只是我们都还没有做好迎接它的准备。

    真正的爱情带不来醉生梦死,因为它无法用任何标准去定义啊!

    若是能为爱情定义出一个标准,那爱情就会变成市场里秤重卖的水果一样,时间一到就会开始腐烂、变质。

    就像是握在手中的海沙,不论你握得再怎么紧,终究还是会从指缝中遗漏一些;而放手时,却无法让它从手中乾净地脱离。因为它是一种会不计代价地依附着你,与你我共存的存在,这就是爱情。

    我们一直都懂,却怯于面对它,而一直以来都将它深埋在心中。

    当我在半年前的那间小七门口看见家伶时,我拿起铲子挖出了被我深深埋在泥土中,那个装着爱情的时空胶囊。

    其实爱情,就是我愿意看着你一辈子,而你也愿意注视着我一辈子,然后保持着对彼此最适合的距离,牵着手的陪伴。

    最后,让人可以简单道出:谢谢你,因为你让我更美好。

    待续……

    我好像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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