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瞎扯,送完酒了事,马不停蹄地赶去另一桌。 丽娜带来的是她的发小,即便是今天,她也没有在着装上多做打扮,照样寸头运动鞋,连包都没拎一只。 “诶,你男朋友不在啊?”丽娜左顾右盼着,然后指着丁厌给朋友介绍,“这是我跟你说过的那小家伙,漂亮吧?现在可火了,大网红。” 丁厌被夸得不好意思了,点完单脚底抹油溜走。 学长和佳媚也各自带着要好的朋友来了,可惜中途出了小岔子,位置不够,丁厌连连道歉,给他们四个拼成一桌;幸而都是一个公司的人,平常没少打照面,同桌用餐不会太尴尬。 而后是马凌峰戴着一顶渔夫帽和墨镜口罩姗姗来迟,他身边陪着两女一男,看不出是工作人员还是私下的朋友。丁厌给他预留的席位十分隐蔽,马凌峰也很懂事,点了一瓶最贵的酒。 今晚就餐的顾客无论身份关系,都予以菜品环境好评,从光盘的概率上看,不像是碍于情面的客套话。 johnny的两个朋友意犹未尽地说今天吃不下了,改天想尝尝别的主菜,并当场预订了元旦节的晚餐。 夜里十一点半,送走最后一桌客人。丁厌累得瘫倒在椅子里,可他只休息了十分钟,就去后厨洗手穿围裙,挽起袖子和面。 *** 西餐厅下班晚是常态,楚瀛没抱希望丁厌能早些回来陪他,但凌晨一点半了还在磨蹭,怎么都有些说不过去。 1:45分,终于等到人进家门。 丁厌指挥他去餐厅坐好,然后捧出一只方方的纸盒,郑重地送给他。 楚瀛揭起盒盖,里面是二十枚整整齐齐的mince pie,一种他幼年时常吃的甜点。 丁厌又神神秘秘地去拿出一本笔记本,推到他面前,说:“这是在你家海边的房子里找到的,应该是你小时候的东西。” 楚瀛翻开那本日记,思绪像编织中的蛛网,带他回到二十多年前,他还只有五六岁的那时候,真怀念。 “是我的。”他说。 “我偷偷看了。”丁厌问,“你不会怪我吧?” “不会。” “尝尝呀。虽然不知道你妈妈做出来是什么味道,但我就只能做到这个程度了……”丁厌很沮丧。 楚瀛拿起最左边的一块,点心还带着出炉不久的温热,外皮酥软,蔓越莓果肉的内馅儿有浓浓的酒味。 “我尝试过做各种各样的口味,但想到你最喜欢吃蔓越莓,所以加的最多。”丁厌期待道,“怎么样?不是非常难吃吧?” “其实……”哪怕不合时宜,楚瀛依然道出了真相,“我不喜欢吃蔓越莓。” “啊?”丁厌的表情宛如心脏在流血,立即反驳道,“怎么会呢,我观察你很久了,你每次都最先吃蔓越莓。” “那是因为我习惯先吃酸的和苦的,再吃甜的。我喜欢蓝莓和黄桃,把不喜欢的先吃了,剩下的就全是喜欢的了。” 丁厌把盒子拖回自己那边,盖上盖子道:“那别吃了……全放了你不喜欢的……” 楚瀛制止道:“不,谢谢你,我会吃完的。” “不行!”丁厌果决道,“我是希望你喜欢,并且吃的开心,才千辛万苦给你做的。如果是强迫你吃不喜欢的口味,那不就成了我自我满足了吗。不行不行……我不要那样。” “可这是你千辛万苦做的,我不想辜负你。” “没关系,我在学做的期间,自己吃不完也丢了不少。”丁厌想到这大半月自己吃过的试验品和残次品,嗯……浪费食物也不完全是缺德。 “你这个月每天回家那么晚,就是在练m.dAmINgpUM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