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快哉? 水合见他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也是滤镜碎了一地。 之前她多少觉得,这是曾经对手。 没想到现在越来越不要脸了。 幼稚,可笑。 “你留不住我,我跑,你追……我倒是没个正事,可以奉陪到底,你呢?” 担心高纵脑抽说出“我也没正事”的话,水合就没给他说话机会。 “我想留在京城,我在夫人身边的日子,过得很舒心。” “就是贺长恭的女人?” “嗯。” “那容易。”高纵表示这是小菜一碟,“我把贺长恭调到我麾下,让他也到庭州,不就行了?” “不行。夫人不会去庭州的,她厌恶干燥和漫天黄沙的地方。” 高纵:“事儿真多。贺长恭去,她能不去?” “能。” ……吧。 或许能。 但是现在也不好说,毕竟看两人感情,如胶似漆的。 刚才在楼下的动静,以她的耳力,也不会错过什么。 “我不想跟你去,你死心吧。”水合道,“从前的事情,你如果觉得意难平,想要我怎么补偿你,我补偿你就是。但是你想要强迫我,怕是做不到……” “而且强扭的瓜不甜,你还需要强迫女人吗?” 作为陇西王,你要不要脸啊! 高纵表示:脸这种东西,丢得毫无负担。 但是媳妇不行。 脸可以不要,媳妇不能不要。 她是他活了这么多年,唯一能入眼的女人。 他甚至觉得,在这个世界上,他们两个是最特殊的存在,也是唯一的同类。 这怎么可能放手? 但是经历了得而复失,失而复得这样的过程,高纵的心境也有了很大变化。 ——对于夕照月这种强大的女人来说,你强来,她比你更强。 所以只能以柔克刚。 天晴了雨停了,他又觉得他行了。 于是听水合心平气和地说不想跟着她去离开,只想留在京城,高纵便道:“你要是实在想留下,也没有什么不行的。” 水合手脚打开,躺在床上一副大义凛然模样:“条件是几次?还是几天?” “一辈子。” 水合立刻骂人:“不要给脸不要脸!” 翻脸,她也不怕他。 保存父皇骨灰的恩德,她已经偿还过了。 不要得寸进尺。 高纵:“脸要不要都行,你急什么?我还没说完呢!” 这脾气,都是他惯的。 好。 很好。 没有点脾气,逆来顺受,那和那些蠢妇又有什么区别? 第284章 高纵追妻(五) 高纵说:“每天三次,你想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 水合忍不住骂道:“高纵,你是让女人缺着了吗?” “从来不缺女人,就是缺你这个能入眼的女人。” 水合面无表情地道:“你可以闭上眼干活。” 要说她功夫天下第二,她不愿意承认。 可是前面要加“床上”这个修饰词,她觉得应该再加个“倒数”两个字。M.DAMInGpum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