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岑能和她心爱的人在一起真是太好了。 我叫李皓旻,身高182,体重71,小时候很喜欢跟在可岑后面跑,叫她老大,因为我爱哭,而哭的时候一串鼻涕总会流下,所以被别人冠上了「鼻涕小子」的称呼,不过那是在可岑还没走的时候。 自她离开后,我每天都在盼着她,希望每天上学进到教室坐在座位时,能看见斜前方有个熟悉的背影,一头秀发披在背后,轻轻一拨弄,洗发精的香味飘散开来,稚嫩的脸蛋微微一侧,不管是笑脸还是哭脸抑或是恼怒的脸,好可爱,真的。 她离开的那天,是我哭得最惨的一次,我在糖糖老师面前放声大哭,在不知不觉中投入了糖糖老师的怀抱,还记得老师拍着我的背要我别伤心,她要我相信可岑,我那一辈子的老大会回来,回到这块她土生土长的地方。 那年,我开始学着改变,我学了跆拳道、空手道、柔道……一些防身术,收起爱哭的个性,我开始变点坚强、勇敢,我想成为一个男人,我想在老大回来前先暂时替她保管这个位置,我想在她回来之前成为匹配的上她的男人。 还记得会叫她老大是因为小一发生的「茶碗蒸事件」,说来可笑,就只是因为午餐的茶碗蒸被比较恶霸的学生抢走我就哭了。 那天刚好学校不知道发什么神经,很好心的特别赠与我们一人一个茶碗蒸,通常都是厨房在煮的,也不知道那天是什么日子,不过对我来说,有得吃就好。 只是我才刚要拆开盖子,就被人抢先一步拿走,我抵死不从,导致我的茶碗蒸很开心地去跳楼自杀了,现在想想真觉得自己是个蠢蛋,就算被人吃了也不能让它直接回归大自然啊! 看在静静躺在地板上那茶碗蒸的尸体,眼泪就这样从眼眶滑落,我边哭边跑去向可岑诉苦,我还深深记得当时我只能到了四个很乾脆的字。 「关我屁事!」朝着我大吼,我知道她最讨厌哭哭啼啼的人了,不过我同时也知道她更讨厌欺负人的人。 虽然嘴里说着不关她的事,她却还是在事后偷偷帮我讨回公道,之后,那群人再也没有来犯我,在可岑的庇佑下,直到她离开之前的生活都非常幸福。 她离开后,我的日子当然也依旧幸福,因为我开始称王,但我打着的称号是「帮好人,打坏人。」欺负、捉弄,不管用什么方法,只要是让对方感到不舒服我一定马上跳出来,当然我没有那么坏会揍他们一顿,否则他们家长来告我那我不就死定了。 我会用同样的方法回馈他们,一人一次,公平吧。 小三一直到小六毕业之前我都做着这样的事情,毕业后升上了高一,又再度成了菜鸟,我当然不可能在学校直接称王,不过被灌输正义使命的我还是喜欢帮助弱小的人。 小六毕业的暑假,老天很残忍了送了我们全家一个残酷的事实,我们得病了,是名为阿兹海默症的病,我根本就不知道怎么让这么病治好,只知道老爸的记忆会越来越差,还有其他的我都不敢再多想了。 看到母亲每天夜晚都独自一人偷偷哭泣,心就像被人挖空了一般,我便提议全家到日本出游。 也许效果不是那么好,至少我能看见爸妈的笑容了。随身携带着相机,到了日本我无时无刻都在记录的爸妈的笑容和点滴,我希望以后爸要是忘记了能看看这些相片,也许能勾起一点回忆,也许他还能想起事他亲爱的儿子提议去日本的。 出国到日本一直是我的梦想,只是我没有想到居然是因为这种理由来的,儘管如此我还是玩得十分开心,因为再也没有什么比家人更重要了。 在日本时,我写了张明信片寄给了在高雄的糖糖老师,告诉她我的近况,也顺便问问我那可岑老大的消息,九年了,我真的很想她,我好想告诉她我喜欢她。 回国后第一件事是去那个她曾经住过的地方看看,想不到遇到了一位身材高挑的男子,身穿运动服戴着鸭舌帽,夕阳下的橘红光照射着他清秀的侧脸,好清秀的男生。 当时我还想说他应该就是现在住这m.dAmiNGpUm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