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走族? 开玩笑,不存在的。 斋藤也没多想,便继续发送消息。 集英社斋藤:【喧哗……喧哗桑,我们对您很感兴趣,可以邀请您进行后续的合作吗?】 李少杰微微一笑。 接下来的谈判就很顺利了。 斋藤本身属于有求于李少杰的。 毕竟,一个优秀的音乐人,还是一个能将《jojo》读的很透的音乐人,很难得。 现在肯定是要抓住机会的。 集英社斋藤:【是这样的,喧哗桑,我们本身的制作是第一部与第二部连起来做,然后一起发布,看一下市场,顺利的话,就可以回收营收,开始进行第三部的制作。】 【所以,后续这一连串的合作,想要和您进行一下长期的合作,当然,也是会有试验的,如果喧哗桑有想法,我可以给喧哗桑一些要求与资料,然后喧哗桑根据保密的要求与资料,进行第二部和第三部的一些“特别”的音乐制作。】 李少杰咂了咂嘴。 看来,确实是由于漫画的火爆,导致集英社非常想将动漫这一块运营出来。 实话实说,这种连续型,分了好几部的大型漫画,是有他的优势的。 营造ip!! 娱乐产业,ip为王!! 现在摆在李少杰面前的有两条路。 一条就是试图挤入分成大军。 不仅困难一些,工作量大,而且风险极高。 可一旦真的运营起来,受益无穷。 第二条就是卷一笔快钱就跑。 想了想,李少杰还是决定走第一条路。 管他扑街不扑街的。 现在又不缺钱。 能分成才是最好的。 而集英社的选择也很简单。 虽然《jojo》故事各不同,但本质思想是一样的。 主角的风格各不相同,很考验音乐人的创作广度。 尽可能如果选择一个人为主的话,在音乐上也完全可以有另外的收入。 相辅相成,彼此间的利益有融合,但却相差不大。 这是最舒服的合作状态。 如果动漫火了,带来的利益,顺利的情况下,李少杰可以拿到百分之三。 而如果音乐火了,运营音乐这一块得到的后续利益,大头可就全是李少杰的了。 如果彼此都火了那就更好,合同上会详细标明其余“周边”的销售与“周边活动”的各式运营方式,彼此之间不同的分成。 特别的谨慎。 比如,动漫交响乐会,大头是李少杰的。 但如果是动漫周边玩具,李少杰是不参与分成的。 而动漫点击量带来的收益,可以有百分之三。M.dAMIngPUM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