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来,嘴里gigigi地给它配音,在这个家里快乐地跑;会把它搂在枕头边上,睡觉都给盖一半被子;会把它放到重要的东西附近,让它充当保护神。 多么绚烂幸福的童年,多么天真可爱的余远洲。 这么想着,他又抽出那个a4复印纸粘的信封。 信封上孩子的笔触写着:十二周年。以后妈妈不要骂爸爸了。 里面是一张结婚证,被撕得稀烂,又被用透明胶一点点粘上。 八十年代的结婚证还不是本子。软厚的红纸,贴着两张黑白照。撕得很碎,连照片都没能幸免。足以看得出撕证的人心中有多怨,多恨。 而能把这么一张碎纸机搅过似的东西按照原样拼好,应当是花了不少时间和功夫。 不管是撕证的人,还是拼证的人,皆是揣着一颗血淋淋的心。 丁凯复这种敏锐度的人,从来不需要有人把话完整地告诉他,他已经能猜出来个七八。 撕结婚证这种事,男人是不会做的。因为没用。要离婚,就去民政局。这种“刀子嘴豆腐心”的无用功,大抵只有女人才干。 而拼证的人就更好猜了,在谁抽屉里谁拼的。再往细了想,结婚日期1986年,结婚12周年就是1998年。正好是17年前,余光林自杀那一年。那因为什么夫妻不合,已经不用猜了。 丁凯复把结婚证小心地塞回信封,唤道:“傻强。” 傻强屁颠屁颠地凑了上来:“哎,枭哥。” “往后,我想去做个好人。”他冷不丁地道。 傻强被这突然的立地成佛给整懵了,啊了一声:“枭哥本来就是好人。” “我说的好人,不是对你好的人。”他食指钻头似的戳着傻强的肩膀,“是那种傻b。” 丁凯复用指头钻人这个动作,通常表明他心里不痛快,但他在克制。 傻强被钻得龇牙咧嘴也不敢躲,讨好着拍马屁:“枭哥想做什么,我都配合。” 丁凯复收回手指,站起身从四四方方的窗户往外望。 “好人。呵。好人。要么是纯傻b,要么是想装b。你这么觉得吧。” 傻强捂着被钻疼的肩膀,干巴巴地笑了声。 丁凯复也不是要他的回应,自顾自地接着道:“我原来也这么觉得。” 丁凯复这辈子,想做过很多种人。做牛人,做狠人。做有钱人,做人上人。但他从没想过做好人。 因为在他的眼里,「好」是没有价值的。「强」才有价值。 只有强者才能活下去,只有强者才配活下去。 人心,尊严,权利,感情。这世上没什么不能交换买卖。人可以做一些牺牲,但那必须是为了拿到筹码。然后用筹码去换自己想要的东西。M.DAMiNGPuM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