杯壁冰凉,凉到骨头里。 马天尼,一杯因为007系列电影而火爆全球的鸡尾酒。 金酒打底加干味美思,?stir的姿势和力度极为重要,既要保证冰块在化开过程中能够降低酒体温度,发挥其中最引人入胜的杜松子风味,又不能使其化水过快,影响酒精浓度。一切操作完毕,再在纯净透明的酒水中滴入一枚橄榄陪衬,清爽不腻,口感顺滑。 李冬青口味重些,喜欢更醇厚浓烈的。她在许多调酒师那儿尝过这一款酒,与林敢分手后却再没碰过。她知道,世界上再没有为她量身定制的干马天尼了。 干马天尼是短饮,三口饮尽为最佳,可惜她顾虑身体,再不敢放纵酒水。她默然盯着眼前这杯,忍不住抿一下。银亮清透,竟然比记忆里的质感更好。 丁蕙如凑过来,闻了闻,表情嫌弃:“这东西有什么好喝的?”她显然是问的林敢,想挫一挫他的面子。谁想,竟然是闺蜜先拆了台。 李冬青微笑着:“好喝。”比原来的更好喝。 丁蕙如嘁了一声:“真不懂你们这些酒鬼!” 她讨厌酒,自然不明白大家沉沦的是什么。莫皓霖摇着杯子,语焉不详:“酒,当然还是个好东西。” 丁蕙如直接笑了:“借酒消愁?不怕愁更愁?” 这东西再好,也只能暂时忘记痛苦。愁还是那个愁,不会凭空消失。这一点,谁心里都清楚。但是那又如何?有时候只要能暂时忘记,就够了。 今夜是除夕,对于中国人而言,是个大日子。像他们这样不回家团聚的,终归还是少数。店里的酒客少,林敢也就有了空闲,陪他们一句一句地闲聊。 丁蕙如讨厌酒,其实并不是讨厌酒本身,她更讨厌酒桌和喝醉酒的人。 老丁刚出国那会儿,因着做生意的由头喝了许多,刚开始她妈妈还劝着,后来心灰意冷,干脆也成为其中一员。十四岁的丁蕙如悄悄打开过一瓶国内寄来的白酒,铁锈一样,不好闻,尝了尝,铁锈一样,不好喝。 印象里的酒,其实都是铁锈。葡萄酒稍稍好些,没那么刺鼻呛口,但是涩,剌舌头。她曾经长篇大论地问李冬青,酒这东西有什么好的? 李冬青的回复是:【没什么好的,也没什么不好的。】 现在她的观点依旧如此,当丁蕙如和莫皓霖拉锯辩论时,这个沉默的女人忽然开口。 “你把酒只当酒,就好了。” 不去想会醉人会烧喉,只是品尝这个味道。有香气,有层次,层层递进,之后的迷醉微醺,通通算作惊喜。她喜欢喝酒,就是喜欢酒水在味道之外,带来的飘飘欲仙,俗称醉了,或神经麻痹。 丁蕙如拿过她的酒杯,挤着眉毛饮下一口,“略”一声,仍旧不能共鸣。 “不能喝就不喝了,世界上又不是只有酒能喝!” 莫皓霖半带戏谑,问她什么时候得空去滑雪。丁蕙如掐着时间,与他约在三天后。 酒吧里的爵士乐很温和,李冬青瞧着那颗发亮的油橄榄,干味美思的香气在鼻腔溢开,她好像鬼迷心窍,冲动起来,剩下的全都喝了干净。酒入豪肠,畅快得不行。 林敢没忘她的习惯,直接用的伏特加做底。她太久不喝,又喝得太急,已然有些不能适应了。想着出去散散酒气,刚靠近后门,就看见那点橘色的烟星子,寒风一吹,更亮了。冬青缩着脖子,狠狠吸了一口凉气。 M.DAMINGpUm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