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止醒生日快乐。 “这么丑的字,当然是老温写的啦。”陈哲彻学会了抢答。 温故迫于手里端着蛋糕的无奈,只能用眼睛瞪他,“你怎么卖我!” 身旁的大家都在起哄闹腾,其他桌的客人见有人生日,也都捧场地吹口哨叫好,送祝福。 目光依然逗留在字迹,林止醒有些哑然。 他没有做过这种事,这种半夜从家里逃出来,在不夜城闹腾,跟着大家发疯瞎玩的事。 这么多年,他一直活的像快精密的钟表,理性而规律,就连学校的集体活动都很少参加,以前同学结伴聚会的时候,他是唯一那个背包,往反方向走的人。 小学、初中,因为家庭的缘故,没有人愿意坐在他身边,也几乎没人敢和他相处,父母的压迫让他很早就学会隐藏自己的情绪,只做那个完美的小孩。 代价是不合群和孤独。 虽然他生性冷淡,喜欢独来独往,但其实平日他看身边空荡荡的座位,或是放学时低头盯着被夕阳拉长的影子时,林止醒也会想是不是身边多一个人的感觉,会很好。 比如也能有转笔聊天的同桌,也能去参加聚会活动,也能周末被拉着去打篮球。 比如让夕阳映照的身影变成两个。 人是群居生物,怎么可能独自一人走过生命的漫漫光阴。 太孤单。 但让林止醒惊讶地是当他迈进云城中心时,特别是高二这年,发生了太多的变化。 有人热情地喊他“班长”,有人拉他打篮球,有人带他去看小狗,带他不可一世地逃跑。 那些他曾以为与自己无关的轰轰烈烈、团伙作案,居然都向他敞开怀抱。 混乱扰攘中,林止醒对上了温故的眼睛。 那家伙试探性询问:“这字真有那么丑吗?” 灯火阑珊、张灯结彩的夜,温故的耳尖红红的,眼眸乌黑透亮,似乎不相信旁人对自己大作的评价,非要得到某人的肯定。 林止醒喉咙里发出声轻笑,“不丑,很好看。” 就见温故听见后眉眼弯弯,洋洋得意地对其他人炫耀,“听到没,寿星说我的字好看~~” “好好好,醒哥说啥就是啥。” “蜡烛先插上!” 于是蛋糕被连插了三根蜡烛,店老板扔了打火机来,火光倏然燃起,金红色火焰跃动,大伙儿开始唱起生日歌。 就像一场梦境。 “我们合张影吧。”吴倩倩提议。 大家立马挤到镜头前,要给自己争个好位置,脸都快怼上摄像头挤变形了,温故也笑着凑上镜头,忽然来了句,“林止醒,你倒是笑个。” “对啊醒哥,笑一笑!”立刻有人M.DAmInGpUM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