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以为「我,秦始皇,打钱」,只是个例,没想到在「鸿雁」各个群、紫金论坛,还有其他几大论坛,甚至连正经的报纸、杂志。甚至某些电视台都出现了一个广告。 “你是否还有很多未完成的事情要做?是否还有许多遗憾没有实现?是否想看看长大的儿孙? 是否想看看千百年以后的世界? 血肉苦弱,现在,你可以摆脱无用沉重的身体,将自己的意识上传。你的意识将与电子同在……” 下面还有许多图片,证明电子是宇宙物质的一部分,意识会附在电子上,只要宇宙一天不毁灭,上传者的意识将会永远存在。 甚至还能操作电器,达成了机械飞升…… 这些扯蛋的玩意儿,安夏根本就不在乎。 网络骗局这么多,多他一个又如何。 问题是,这个广告的落款是「紫金生命科技公司」。 连logo都跟紫金科技一模一样。 “你大爷!谁干的!我现在就让你飞升!”安夏大怒。 第211章 为什么骗子戏这么多 安夏先找到法务, 根据法务组同事的描述,从公司名字的角度来说……现在的规范是不同行业的公司可以起一样的名字。 在科技领域, 紫金只有一个。 但是架不住人家有紫金餐厅、紫金汽车、紫金修理厂、紫金医院…… 这个「紫金生命科技」注册的领域是生物技术, 跟紫金科技注册的信息技术不是一个领域。 所以,不能以名称侵权来告他们。 至于logo…… 法务组分析之后表示:“我们的标志是电子的拟态图,他们用的是一个化学元素,看起来有点像, 但如果硬要说一样的话, 法院那边不好举证。” 只有一模一样的叠图才能拿出来做证据。 安夏了然, 这种就跟写论文的查重率一样, 实在压不下去,人民群众就会选择中译中。 而抄袭的判定是字必须一模一样。 「一日之计在于晨」跟——“一天效率最高的时候是早上。” 意思一样, 算下来, 只有一个字重复, 字还多了。 总之, 想让他们公司改名和改logo, 走协商可能比告他们要简单一点。 “要是他们干点什么正经事, 我也不在乎跟他们重名, 现在他们干得事情, 实在不像是正经事。” 主要是那个广告太邪门。 简直比海蓝之谜的中国特供版还邪门。 海蓝之谜刚进中国的时候,广告就像跑江湖卖大力丸,连故事的套路都一样: 博士在实验室不小心把自己的脸烧伤, 一脸的伤疤, 博士无意中涂了自己发明的面霜, 顿时伤疤全无,新皮更胜从前。 安夏第一次看到的时候认为这东西肯定是骗人的,谁知道不仅活下来了, 而且还卖几千块钱一瓶。 有没有可能……这个紫金生命科技公司走的也是同款路线,在其他地方宣传的方式是正常人类可以理解的,在国内为了剑走偏锋,才用这种看起来非常科幻的套路? 安夏抱着凑热闹的心态,打算亲自去一趟。 本来她还有些担心,自己一个年轻人,会不会太过扎眼了。 在她的认知里,年轻人都悍不畏死,越老越怕死。 于是她拉着m.damINGPUm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