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陆旭辰为什么知道荷花回去了,荷花租来打算开服装店的那个临街铺子,跟知夏买的那个就隔了五六家。 陆旭辰不知道荷花有没有看见他,反正他几乎是每天路过,都能看见荷花在店里忙活。 京市火车站。 陆旭辰的目光就没从出站口那边离开过,小半个月没见了,也不知道媳妇瘦没瘦。 要不是他三催四催的,媳妇还不知道要在那羊城待多久呢! “嘿~旭辰,你怎么知道我今天到京市?不愧是好兄弟啊,心有灵犀啊!” 张志军上来就给了陆旭辰一个熊抱。 要不是听着声音有些耳熟,陆旭辰都打算动手了。 他这正四处寻找媳妇的身影呢,突然就被人抱住了,吓了他一大跳。 这要是让媳妇看见他被人抱了,那还得了? “志军?”陆旭辰打量着眼前这个比他印象中胖了不止一圈的男人。 看来他们大学伙食挺好啊,足足把人养胖了好几十斤。 这家伙,明明家在京市,偏偏当初报考大学的时候,报了沪市的大学。 不就是因为徐曼瑶是沪市的嘛! 也是个娶了媳妇忘了娘的货! 张志军不自觉地摸了摸腰上的肉,不就是稍微胖了一点儿嘛,这么看他干什么? “咋了?这才一年多没见,就不认识我了?” 陆旭辰点了点头,“嗯,不认识了,你要是再长胖,走路脸上的肉都要开始颤了。” 张志军:有那么夸张吗? 他也没胖多少吧? 他也不想这样的,谁让媳妇去年媳妇怀孕了呢,丈母娘各种鸡汤、排骨汤啊,给媳妇炖。 媳妇吃不完的,喝不了的,也不能浪费了不是。 那些东西就全进了他的嘴里,不知不觉间,他的体重就长上去了。 当他打定主意等媳妇生了,要减肥的时候,丈母娘的月子餐又开始做上了。 面对媳妇恳求的小眼神,那么没滋没味的汤,他是一天不拉的喝呀! 说起来,他现在比他最胖的时候,已经轻了十来斤了呢! “我现在每天都在坚持锻炼,很快就会瘦下去的。” “对了,有个好消息告诉你,我当爸爸了,我媳妇给我生了个小公主,长得那叫一个粉嫩可爱呦。” 就这么一会儿功夫,张志军把所有他能想到的美好的词通通用在了他宝贝闺女身上。 当然,陆旭辰不是第一个听见这些话的,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自从有了女儿之后,张志军已经变成了炫女狂魔。 聊不来几句,就要炫耀一下自己的宝贝闺女。 陆旭辰:以M.DAmIngpum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