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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童年及少年时代


英文的平均水准,并不超过一个买办的条件。校长卜舫济博士,一个真正伟大的人物,他对于自己任务的了解,我想和英国鲁比或伊顿学校的校长差不多。

    他对学生父亲式的影响,是不容置疑的。每天清晨,早祷会后,他手上拿着一个黑色皮包,带着一个总务,巡视整个校园。我相信这是他每天九点坐进办公室前的晨规。他是一个一丝不苟的人,所以有人说他一年要读一本长篇小说来使自己一星期中有一个小时来松弛一下。至于图书馆,藏书不超过五、六千本,其中三分之一是神学书籍。其实到哪一所大学读书并没关系,最重要的是要有一个好的图书馆。学问的实质,像天国一样,在于本身,必须出自内心。我们的心就好比一只猴子,唯一要做的事,就是把那只猴子带到森林里去,你不必告诉它在哪里可以找到果子,你甚至不必带领它走向那些好果子。我在那个贫瘠的森林中漫游,读达尔文、赫克尔、拉马克,及小说家温斯顿邱吉尔的杯盘之内。此外,我学习打网球踢足球,甚至向那位从夏威夷来的同学学打棒球,虽然我永远不能把它长成曲线。我参加划船队及五英里竞走的径赛队。说句公道话,我在圣约翰大学的收获之一,是发展饱满自己的胸脯;如果我进入公立的学校,就不可能了。

    青春的心是跃跃欲试的,我张望着所能找到的,贪吃一切可食的,就像一只公园里的松鼠,无论他吃什么都能吸收而且滋朴。那个好思想的心,一经入水,便航行在一望无涯且时有暴风雨的海上。人仰望群星而惊异,而船却在挣扎撞击,在波浪中前后左右摇动。我记得二年级时回家度暑假。父亲请我讲道(这种事我甚至在十多岁的时候就已做过好多次,因为父亲不喜拘泥传统习惯,而且想让爱饶舌的我出出风头)。我选择了一个讲题:把圣经当文学来读。对那些农夫基督徒谈到圣经像文学,的确是毫无意义,但这种观念当时在我意识的最前线,于是它就溜出来了。记得我曾说耶和华是一位部落之神,他帮助约书亚灭尽亚玛力人及基奈人,而且耶和华的观念是进化的,由部落所崇拜的偶像进而为万国万民的独一真神,没有一个民族是特别amp;quot;被选amp;quot;的。你该可以想象得到礼拜天晚餐时我父亲的脸色!他可能看出,他已经做了一件错事。他认得一个厦门人,英文很好,却是一个无神主义者。这是一个恶兆,amp;quot;英文好,但却是一个无神论者。amp;quot;因此他很怕我也会走上无神主义的道路。

    我很喜欢那所大学却不重视功课。考试那一礼拜,其他学生都在拼命补习,我却到苏州河钓鱼,脑筋里从来没有想到考试会不及格。在中学及大学我都常常是第二名,因为常有死读书的笨蛋,把第一名拿了去。

    在这里我必须提到中文课程,因为它在我后来的基督教信仰上,造成了很大的反动。例如,上中文民法课时在书桌底下读张伯伦的十九世纪的基础。为什么会有民法一科,我始终无法了解。那位中国老师是一位老秀才,戴着一副大眼镜,体重至少有八十磅。秀才是从来没有学过授课或演讲的。那本民法教科书是一本用大字编印只有一百多页的东西,可以坐下来一口气把它读完,我们却当它是整学期的教材。因为它被列入课程中,所以我们要强迫捱过。每周那位民法amp;quot;教授amp;quot;读给我们听十至十五行左右,需时约十五分钟,那一小时其他时间,他就不言不动,在他的座位上缩成一团,可能是透过眼镜注视我们,而我们也在沉默中看着他。不幸这是一种我无法通过的表演,内心的一种绝对的空虚是难以自抑的,而我也并不想像佛家禅宗般的入定。这是圣约翰大学中文课的典型。最坏的是即使连着几年中文课程考试不及格,仍可以得到一张圣约翰大学的文凭。事实上,学校并不重视对中国事情的研究,这种现象到一九三年以后才好转。

    刚开始的时候,我对中国历史有兴趣,可是进入圣约翰大学,就突然中止。一心不能事二主,而我爱上英文。我丢开毛笔拿起了自来水笔,甚至我在莱比锡研究的时候,父亲仍常来信说他非常以我的书法为耻。中国书法是一种要用平生努力才能写到完美的艺术,这必须完全投入而亲身去做,而且必是大学之后的一部分教育。心的持续生长与成熟,大部分是仰赖把中学及大学的所学抛弃。以我的情形来说,这种抛弃的过程,是走一条曲线返回中国学术的研究,而且把我的基督信仰跟着抛弃。

    这时我学习当牧师,这是我自己的选择。我在圣约翰大学神学院注册,这是第一次被暴风袭击。训诂学对别人比对我合适,因为我要追寻伟大的思想及理想。不久,我成为福禄特尔的崇拜者,虽然在离开圣约翰大学以前,并没有对福禄特尔作直接的探讨。我的问题,有时会发现互相矛盾的答案,有时没有答案。一被袭击,我就逃走,再度被袭击,再次后退。一切神学的不真,对我的智力都是侮辱。我无法忠实的去履行。我兴趣全失,得的分数极低,这在我的求学过程中是很少见的事。监督认为我不适于做牧师,他是对的。我离开了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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