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算看到点希望,迟欢靠在椅背上,松了口气。 看来这个男n号也不是很难攻略嘛,再哄哄,应该很快就能涨到目标值。 回到家,纪母笑得合不拢嘴,看着迟欢越看越喜欢,当场从床下面拿了个沉甸甸的箱子出来,由纪父拎到迟欢面前。 “不要嫌弃。”纪母拍了拍箱子,“跟纪正初无关,这是阿姨给你的小小礼物。” 迟欢左眼跳了两下,先道谢,又被纪母按坐在餐桌前,进行一段声情并茂的演讲,像极了婚礼现场的司仪。 小莫说,这次见面会终止在午饭。 迟欢带着笑,不停地给自己“要冷静”的心里暗示,对上妹妹打趣的眼神,迟兮小声道:“看不出来。” “你还挺迫不及待。” 迟欢:“……” 如果我说这是个意外—— - 结了婚,迟欢名正言顺能搬进纪正初家里。她把东西收拾好,原本以为是司机过来,没想到纪正初亲自开着车来,帮她把行李放进后备箱后,又贴心帮她拉开副驾驶的门。 又是辆迟欢没见过的新车。 迟母流着泪把女儿送上车,拍拍闺女的手,说了一大堆话。劝了好久,迟父好容易拉着迟母进了家门。 纪正初负责开车,迟欢整理好心情,找到张书书的聊天框,点开。 记录还停留在前天,张书书给迟欢发了个新婚的祝福,迟欢礼貌回谢,两人约在三天后一起吃午饭,顺便把钢笔带给她。 像是有心灵感应,纪正初突然说道:“那支钢笔,在你前面的扶手盒里。” 迟欢找到那支笔,好奇心趋势她打开装着钢笔的布带。 是支黑色的笔,通身还带着细闪的金色,做工精致,钢笔笔帽还刻着一个英文单词。 迟欢用手擦了擦,仔仔细细查看,发现好像是个人名。 qiao。 侨? 林侨?? 迟欢一愣,立刻把小莫喊出来,查阅这段人物关系。 小莫还在休眠,突然被喊起来,打了个哈欠,慢慢翻资料:“林侨……和张书书。” “初中的同班同学,林侨后来出国念音乐,临走前把这支钢笔送给了张书书。” 迟欢想起,原著的确写过,两人的确是初中同桌,但对钢笔这件事,完全空白。 若真是普通的初中同学,怎么会送这种带有自己名字的贵重礼物?这两个人,没准还有些小秘密。 有小秘密就太好办了,我们男二林侨股,胜算更大。 年少时的青涩少年,一段跨越时间和空间的青春重逢爱恋,这不比霸道总裁爱上我有看点多了m.DamIngpum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