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所有人都喜欢手工类的礼物。 “曼姐,你喜欢就好。以后有机会,我再送你这样的小礼物,只要你别嫌弃就好。” “怎么会!”董曼感慨,“这可是我这两年收到的最棒的礼物了。” 想起什么,她一拍额头,“瞧我这记性,差点忘了,来,这是给你带的礼物。” 她从托特包里拿出一个小礼盒出来,推送到孟听雨的手边,笑盈盈地说:“逛免税店时看到的,觉得还蛮合适,这是个口红套装,好像有三支吧,我看颜色都不错,粉粉嫩嫩就很适合你这样的年轻小女生。” 孟听雨当然也抗拒不了这样的礼物。 交换礼物这一出,令两个人的心情都很好。 轻松之下,董曼谈话间,也更亲密了些,“我对口红有很特殊的感情,你知道吗,我像你现在这么大的时候被学姐介绍来到繁锦实习,那时候就是个跑腿的,给前辈们买买咖啡,送送资料,有时候也觉得很累啊,然后有一回吧,有个编辑的工作出了纰漏,被上司劈头盖脸的骂,我当时在洗手间,听到有人在哭,悄悄地看了一眼,就看到了她,她哭了一会儿后,就擦干了眼泪,拿出口红对着镜子补妆——” 董曼眼里迸发出崇拜的光彩来,“好神奇,她补了口红后,气场立马就不一样了,又雄赳赳气昂昂地出去。” 孟听雨认真地倾听着。 她是一个很好的倾听者,不管说什么话题,她都会用澄澈的目光专注地看着对方。 眼眸里没有一丝不耐与不专心,很轻易地便会虏获对方的信任跟倾诉欲。 下一秒,董曼喝了口茶,笑道:“那个编辑现在成为了我的顶头上司。” 孟听雨由衷地赞叹,“好厉害!” 可能只有内行人才知道,像这种极具代表的传统纸媒,内里的职场关系并不会比电视台更简单。 年纪轻轻就能成为社里一个周刊的主编,可想而知工作能力有多强悍。 “她是我见过的最厉害的人。”董曼盯着孟听雨,坦诚道,“其实每年我都会发出好多张名片给你们这样的学生,但很奇怪,不知道为什么,我对你的感觉是不一样的。我常常有一种,你跟我是同龄人的错觉。” 孟听雨心想:的确是错觉。 她实际年龄还要比董曼大好几岁呢。 不过就在事业野心跟冲劲方面,她真的比不上董曼。 前世等她毕业时,徐朝宗在别人眼里已经是一支优质股了。他们两个人方方面面都不同步,他披荆斩棘,为了他的事业奋斗,要为她打造一个梦幻庄园,时间长了,好像所有的人都会有这样一种想法:你还那么拼做什么呢?你老公都这么厉害了。 所以当别人开始羡慕她的好眼光,认为她找了这个世界上最有潜力的男人时,她是有一点点排斥的。 就好像…… 她以后会一点一点的失去她的名字,最后大家想起来她时,她是徐太太,是徐朝宗的妻子,而不再是孟听雨。 孟听雨有着十八年的阅历跟见闻,跟董曼聊起来也不会露怯,所以两人越聊越高兴,大有一副成为知己的架势。? 董曼还招呼孟听雨坐她旁边来,她开了笔记本电脑,兴奋地说,“这次出差我拍了好多照片,真的,以后如果你有机会,就去威尼斯看看,那里真的值得一去!” 看电脑时,孟听雨注意到了董曼的屏保是一个她记忆中……早就被封杀了的男艺人。 她微微一怔,竟然想起来一件记忆深处的小事。 是了。 她想起来了,繁锦社曾经也遭遇过重大信任危机事件。 起因就是这个男艺人,那一年繁锦社的人物周刊封面人物就是这位,然而没多久后,封面上的男艺人爆出了令群众难以忍受的丑闻。 M.daMInGPum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