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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节


功多好,有时候一弱女子也能成事。”

    “哎……可惜嬴政不好女色。”燕丹感慨一句道。

    “是啊,他不好女色……若是好……”小蔓反手从发髻上抽出一根发钗,金色的发钗一头尖锐的可怕,若是刺在人的要害上,若是又淬上巨毒。

    “哎!可惜了……”

    ☆、1716.16第二更么么哒

    不好女色的嬴政,最近跟着自家媳妇研究了几个新姿势,又研究了一些新玩法,大大的接受了一把二十一世纪先进性文化教育,每天都兴致勃勃,开心得不得了。

    不和媳妇滚的时候,就去和两个熊孩子玩游戏。

    嬴政特别喜欢玩捉迷藏,他当鬼抓两个熊孩子,每次都是一抓一个准。

    当嬴政再一次将躲在假山里的小贝抱出来时,小贝忍不住开口问道:“父王,为什么不管我躲在哪里,你都能抓到?”

    “呵呵……因为小贝是父王最爱的乖女儿啊,我们父女之间有心灵感应,所以父王才知道啊……”嬴政说着,抱着小贝亲了一口。

    而坐在走廊上,一边习大字,一边全程目睹此场景的阿宝,则呵呵一笑表示,“蠢妹妹,你能把自己藏起来,但你没办法把你的狗藏起来啊。”

    阿宝身边的大狗立刻点了点头,表示没有错。

    当然吾家阿宝主人爬树的时候,也是全靠本狗,那群愚蠢的人类,才能在最短的时间,搞清楚吾家阿宝主人爬得是哪棵树。

    但是……

    大狗“啪”的伸出爪子,按在阿宝的衣襟上,往回一扯。

    偷偷放下笔,正准备去嗨一下的阿宝,再次被大狗拽回案前。

    女主人说,没有写完三页大字不准出去玩喔,阿宝小主人。

    总而言之,嬴政一家人在咸阳宫是过得很快乐,春赏樱花、夏日泛舟、秋登高山、冬……大冬天的,不好好待在被窝里滚床单,搞个蛋蛋啊。

    就在一家人过得开开心心的时候,白仲听说荆轲来了。

    “以我女人的直觉,这妥妥是个刺客。”白仲指着燕国派使求和的公文,开口说道。

    嬴政抬起头看了白仲一眼,也没问为什么白仲会觉得这是个刺客,媳妇都上“女人的直觉”这个大招了,懂事的汉子就知道应该不要再多说了——小心被问得恼羞成怒的媳妇动手让你晚上不开心。

    “刺客也好,我本来想借着燕丹逃回去的借口,向燕国派兵,结果燕国来求和这一招……要不是燕丹人太蠢,派了个刺客来,我真找不到借口向燕国出兵……”嬴政说着,命黑冰台去打探这个叫“荆轲”的人。

    “其实……若是荆轲的话……我到是认识一个叫‘荆轲’的人……”白仲小心翼翼整齐着措词。

    白仲当然不担心嬴政会因为她认识“荆轲”而怀疑他,只是担心他会吃醋而已。

    “那个时候我去进攻卫国……有个少年剑法就特别好……我记得当时他的名字就是‘荆轲’……我见他人还那么年轻,心一软就放他走了……”

    “寡人看……除了年轻之外,荆轲长得也应该不错吧?”

    “阿政,你想到哪里去了?媳妇我真得只是惜才而已……”

    白仲赖在嬴政怀里摇啊摇的说道。

    上面这句话,当然是假话。

    那个时候,白仲根本没想过历史会有这么大幅度的调整,放走荆轲的时候也只是想着,不管有没有荆轲这人,燕丹找刺客这件事是妥妥存在的,与其让燕丹找一个犀利牛逼的刺客,还不如找荆轲这种水货呢。

    荆轲的武技实际上也就是后世吹出来的,他去挑战盖聂,结果盖聂就瞪了他一眼,他就跑了;后来刺杀嬴政,拿着把刀追杀一个穿大礼服的人,屡刺不中就算了,结果嬴政一拔出剑来,荆轲就玩完了。

    就这水平,还当刺客。

    就是因为担心燕丹找个更厉害的刺客,白仲放跑了荆轲。

    结果事隔多年,白仲都快忘记这件事了,荆轲竟然又出现了,本来……白仲还以为,时间点提前这么多,燕丹应该不会再碰见荆轲了。

    没得破,除了赌咒发誓自己绝对对荆轲没意思,还被嬴政强行拉着滚了很多不想滚的东西,包括野外求生……mlg蛋蛋的,大冬天在m.damINGpUm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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