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团团和圆圆就是自己从来送给阿仲的两只黑白团子,一直被养成上林苑的猛兽苑里。 以前他一直以为团团和圆圆是两个可爱的男孩子,结果有一天负责喂黑白团子的宫人告诉他,团团是个可爱的女孩子。 就在嬴政一脸郁卒的时候,白仲已经提刀上马,同时还特别爷们的拍了拍嬴政的肩膀,舞了一下大刀开口说道:“大王,看清楚喔……” 还在幻想阿仲要是变成可爱的女孩子会怎么样的嬴政,没诚意的点了两下头,嘴里“嗯嗯”的叫了两句。 于是乎,白仲高唱着“左手!右手!一个慢动作~右手!左手!慢动作重播!”,挥舞着手中的斩、马刀,骑着大马旋风一样的冲进新军演武场,对准演武场旁边一根碗口粗的树一刀砍下。 只听得“咔嚓”一声,斩、马刀已经像切豆腐一样,在树身上轻巧灵活的划过。 但树并没有立刻倒下,而是等白仲骑着马冲出一箭之外,树的上半截才微微地晃了晃,接着就听见“轰隆”一声,树在众人惊呼的目光中落下。 嬴政率先反应过来,鼓着手掌称赞道:“好快的刀!” 看着白仲娇小可爱,而且在床上软乎无比的身姿,再看了看她那双白皙无瑕的小手,最后再看看她手中至少有几十斤的斩、马刀和倒塌的大树,默默将“阿仲会不会是女孩子”这个念头压回脑海中。 阿仲要是个女孩子,那么美那么强,这让男孩子们怎么活? “怎么样?这刀不错吧!”白仲骑着马,走回嬴政身边,得意洋洋的以手插着小腰,一脸可爱的说道:“斩、马刀……故名思议,一刀过去连人带马一起斩了。” “不错!不错!这样一只军队,如果能训练成功的话,的确会强大!”嬴政点点头。 秦军现在用的兵器主要是戈和矛,这两样东西主要的作用是刺。 在打斗中,“刺”虽然比“砍”更有杀伤力,但戈和矛操作起来更麻烦,而大刀就不一样了,俗话说的好,“百日练刀,千日练枪,万日练剑”,只要不是傻子都能使用,这一下大大降低士兵使用兵器的难度。 斩、马刀这种大刀的出来,则正好解决了“砍”杀伤力低下的问题,凭着超快的马速和刀本身的重要,将敌人的人和马一起斩碎并不是一件难身。 而马蹬则将士兵的双手解放了出来,让士兵在策马奔腾之时,可以自由的杀敌,从此之后,当敌人近身之时,骑兵部队再也不需要依赖于战车和步兵的保护,而是完全可以自己作战。 没有战车和步兵的拖累,以骑兵的速度和灵活性,将会在战场上发挥多大的影响。 山东六国之中哪国国家最擅长骑兵?当然非大秦的老对手赵国无疑。 靠着赵武灵王留下来的底子,赵国的骑兵力量可是不弱啊,塞外的胡人都不是他们的对手。 “阿仲,我真是爱死你了!”嬴政看着趴在床上翻书的白仲,忍不住扑过去,开口说道:“来!亲个小嘴吧!” “唧叽”一声,嬴政噘起的嘴,亲在了一块冰冷冷的竹简上。 “你干什么?”嬴政不开心的拔开眼前的竹简,看着白仲开口说道:“你又怎么了?小蔓都被我赶到甘泉宫去了。” 嬴政默默的在心里无语了一番,别说小蔓了,他身边的宫女……只要是个雌性生物,都是面貌平平的,唯一长得漂亮又得到白仲批准,能跟他亲近的,也就是团团了。 问题是,团团哪里漂亮了?熊一样的! 这就是嬴政又不太明白的一点,按理来说阿仲是男孩子吧,自己喜欢的也是男孩子吧,为什么阿仲只防女人不防男人呢?按理来说,他不是更应该防男人吗? “这本书给你,你看完之后写篇读后感给我,写得好再让我的床。”白仲说着,将书卷丢给嬴政怀里,然后将自己往被窝里缩了缩,娇笑着说道。 “啊?这是什么书?”嬴政有些抓狂的说道。 大半夜的,看什么书啊?大半夜的,该卖力干活了! 嬴政一边生气的想着,一边愤愤的将竹简翻得哗啦哗啦的,然后只看了一眼,他的眼睛就像粘在竹简上一般,再也离不开竹简了。 白仲躺在床上,m.DAmiNgpum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