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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4节


钱了吗?

    还有卖布的,除了过年,谁家天天做新衣服?新娘子也只在办嫁妆时才需要做被子,一做就要做够一辈子用的,平时也不需要扯布。

    还有卖金银的,过年了,手上有两个闲钱才会给老婆打对金耳环戴戴。

    等等。

    市场一直开,本来就意味着一直有买主,卖家一直有生意可做,他才愿意开门。

    但就算是如此,一条街上只会有一家粮铺,一家打铁的,一家金银铺,一家布店……多了,容易打架,也没那么多生意。

    何曾见过一整条街的打铁铺?!

    一整条街的金银铺!

    一整座市场的粮铺!!

    郑国的粮食在哪里?曹非觉得,已经不必问了。

    但这些东西是公主何时到手的?又是怎么到手的?他在郑王身边一清二楚,郑王还在跟他的人吵架呢,还没有给鲁国送粮啊。

    曹非觉得等他见到公主之后,一定会先问这个问题。

    现在……

    他拉着马,在汹涌的人潮中挤来挤去,在后面推车的黄苟看着周围这么多人,兴奋又新奇的一个劲张望,不停的说:“呀,人真多啊!这人真多啊!”

    曹非千辛万苦的才把粮食买回来,还买了两只腊鸡,市场里真是什么都有,他还没忍住,买了一篮咸鸭蛋,据说,这又是公主从地上捡来的蛋。

    晚上吃饭时,他敲开两颗,就着圆饼吃了,味道倒真是不错!

    他细细品味了一番,还空口干吃了一颗,觉得滋味非常美妙!

    他把案几上的纸牍拿起来,叹道:“明天就送上去吧。”

    看这份投书能不能中吧。

    第二天一大早,曹非就起来更衣沐浴,翻出一套最好的衣服,仔仔细细的梳好头发,确定自己万无一失之后才抱上纸牍去行宫了。

    像他一样,早早的在行宫门前等着投书的人很多,等清晨的钟声响起后,行宫的人就会出来收投书了。

    太阳还没升起,他站在人群中,听到身后有人打喷嚏。

    天越来越冷了。

    清晨的雾气落在人身上,冷浸浸的。

    等天渐渐发亮,曹非看到身边的人无不是把纸牍收藏在怀中,不叫它被雾气浸湿,而他们的肩上已经湿透了,头发上也挂满了细小的雾珠。

    在很短的时间里,纸牍已经流行起来了。比起木牍,它的好处显而易见:便宜。而且对于某些腕力不足的人来说,他们拙劣的字迹换在纸牍上会不那么显眼,用墨写字也远比刻字轻松。

    坏处也很明显,纸牍没有木牍结实。好的木牍好好存放的话,百年不朽,纸牍被水一浸就完蛋了。

    所以现在很多世家人都称纸牍为“贫家之宝”,不无调侃鄙视之意。

    曹非看了一圈,发现用木牍的十之一二,纸牍者却近九成。

    贫家之宝,名不虚传。

    公主做出了纸,真称得上是造福百姓了。

    投书者都被好好的登记了姓名与住址,据说这样做是因为曾经有人投书,却没有留下姓名,等大王看到他的文章想与他深谈的时候发现找不到人!成了乐城的大笑话。

    现在应该不会有人忘记在投书中写下姓名了。

    但大王命侍童替投书的士子登记的“美德”依然被人所传颂。

    所以,哪怕侍童手脚慢,写的都是儿童字什么的,也没人抱怨。

    轮到曹非了,他上前客客气气的报上名字和籍贯:曹非,小名阿陀,商城人。

    然后很是受不了的看侍童写的字缺胳膊少腿。

    这就是公主造出来的儿童字,专为了给儿童开蒙用的,简单易学。

    但他总觉得,公主此意不在儿意,不过是借着儿意的名义来做事。

    他这一个月逛了两回市场,都发现市场里有街道的标牌,每一户商家M.DAmiNGpUM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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